新西蘭驚現(xiàn)11歲“少年父親”引反思
www.fjnet.cn?2013-06-16 07:10? 徐超?來源:中新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恐留陰影 校長說,他對所聽到的事情感到震驚,并立即向當局報警?!缎挛魈m先驅報》15日援引知情人士的話報道,青少年和家庭事務部門兩個月前正式接手新生嬰兒的監(jiān)護權,作為父親的男孩也處于第三方監(jiān)護中。 青少年和家庭事務部門一名工作人員證實,警方正在就事件展開調查,但那名女子否認與男孩發(fā)生性接觸。 民間組織“性虐待男性幸存者”主管肯·克里爾沃特認為,這一事件中可能存在的性侵犯部分并不為外界所知。他強調,男孩向校長交代事件時說“你會因為我而不高興”,暗示出男孩認為過錯方是自己,而非那名女子。 他說,這種心理陰影今后可能讓男孩面臨社會關系等一系列問題,從而讓他更可能沾染酒精和毒品藥物等危險。 男女不公? 新西蘭社會震驚之余,更關注案件所暴露的法律爭議。 新西蘭有關兒童性侵犯的現(xiàn)行法律中對女性作為犯罪嫌疑人的處罰規(guī)定相對缺失。有關強奸的法律只適用于男性,最高刑罰為20年監(jiān)禁。 女性如果實施相同性質的強奸,即在對方不愿意的情況下強迫發(fā)生性關系,則只會面臨性侵犯指控,對應的最高刑罰為14年。 民間組織“性虐待男性幸存者”主管克里爾沃特認為,如果案情得到證實,那名女子應該受到法律制裁,而根據(jù)性別對同一性質罪行提出不同指控的做法顯然錯誤,應該得到糾正。 “作為男人,你(遇到強奸時)會被認為是在享受這一過程……不是被視作受害者,”克里爾沃特說,女性實施性侵犯的男性受害者和其他強奸受害者遭受同樣傷害。 司法部長朱迪思·柯林斯14日說,案件引出一個重要問題,她將就是否有必要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尋求更多司法建議。 北京青年報?文/徐超(新華社特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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