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本文以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關于“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要以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為基礎,切實推進黨內民主,廣泛凝聚全黨意愿和主張,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tǒng)一”為指導,認真研究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的實踐問題,提出了激勵黨員充分表達真實意志,是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增強黨內事務管理活力的根本途經,也是基層黨組織貫徹十七大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著力點。
關鍵詞:學習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論文 黨內基層民主建設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強調: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要以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為基礎,切實推進黨內民主,廣泛凝聚全黨意愿和主張,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tǒng)一。黨內民主是調動黨員積極因素、增強黨的創(chuàng)新活力、鞏固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重要保證。黨內民主建設的長期實踐告訴我們,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激勵黨員充分表達真實意志,是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增強黨內事務管理活力的根本途經,也是基層黨組織貫徹十七大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著力點。
近年來,隨著《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的頒布實施,黨內基層民主建設得到了新的發(fā)展,廣大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基層黨組織的生機和活力不斷增強。但也必須清醒地看到,由于各方面原因,基層黨員在充分表達真實意愿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概括起來可分為“四個不”。一是不愿表達。一些黨員對不涉及自身利益的問題漠不關心,“高高掛起”,覺得自己人微言輕,怕說出來不被重視,或因為已提出過合理化建議未被采納而挫傷了積極性。二是不敢表達。個別黨員在討論決策時,即使對黨組織提出的觀點有不同意見,也不說真話,而且還找出一些理由佐證黨組織的意見如何正確。三是不實表達。個別黨員在反映問題時,未能把握“合理、合法、真實”的原則,或人云亦云、缺乏調查和思考,或夸大其詞、甚至無中生有,或明知不對、卻也給組織找難題等等。四是不全表達。有些黨員為預防遭受打擊報復,在提建議和意見時,常常是說一半留一半,或盡說一些模棱兩可的話,影響民主效果。這些問題如不加以解決,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的目標和任務就難以實現。為此,當前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的著力點,應放在激勵黨員充分表達真實意愿上。
一、增強“四種意識”,啟發(fā)基層黨員自覺表達真實意愿
要想讓黨員充分表達真實意愿,首先要激發(fā)他們充分表達真實意愿的自覺性。實踐證明,要激發(fā)黨員充分表達真實意愿的自覺性必須強化黨員的四種意識。
一是強化黨員的主體意識,激發(fā)黨員充分表達真實意愿的內動力。
強化黨員主體意識是增強黨員充分表達真實意愿自覺性的核心。在新的歷史起點,黨員的主體地位是指黨員作為黨組織的構成要素和開展活動的行為主體,在黨內生活和黨的領導實踐中發(fā)揮積極作用而居于重要地位。強化黨員主體意識,主要是通過不斷加強對黨員隊伍的教育和培訓,讓他們充分認識到:黨員的主體意識,是黨員基于黨組織一員的理性思考、以黨的事業(yè)為己任的自覺意識,是對黨的事業(yè)自覺認同、自覺參與、自覺奮斗的自主意識。同時還要讓他們弄清,黨員主體意識在黨的民主建設中應體現在三個方面:在黨內民主建設中,積極參與黨內事務和黨的活動,認真履行黨員的各項義務,充分行使黨員的各項權利,當好黨的領導者和決策者科學決策的助手,使黨的各項決策和路線方針政策切實反映廣大黨員和人民群眾的意愿和利益;在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中,不斷提高參政議政的素質和能力,正確處理義務和權利的關系,做黨的綱領和路線的忠實踐行者與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可靠推動者;在黨的社會實踐中,為擁護黨的綱領,貫徹黨的意圖、執(zhí)行黨的決議,代表黨組織維系社會關系、整合社會資源,成為黨的工作的具體承擔者和黨的決議的最終執(zhí)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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