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人民日報》1949年6月21日公布的新政協(xié)籌備會各小組名單。內(nèi)有“第四小組(擬定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方案)”字樣(見下圖紅框內(nèi)文字)。
新中國的命名是貫穿于新中國的整個創(chuàng)建過程之中的,它最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國名,是我們黨關于人民共和國思想與人民民主政權建設實踐相結合的產(chǎn)物。這一名稱雖無“民主”一詞,卻無不蘊涵著新中國人民民主的國家本質。
●在新政協(xié)籌備會前夕,“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在新中國命名中暫占上風
建立一個真正的民主共和國,是我們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始終不渝的追求。從“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建立,到“人民共和國”、“民主共和國”口號的相繼提出,都是與新民主主義革命不同發(fā)展階段的形勢與任務相適應的。不過,我們黨關于新中國政權性質和階級基礎的認識并沒有發(fā)生實質性的變化,這就是“人民民主的共和國”,“這種共和國的徹底完成,只有在無產(chǎn)階級領導之下才有可能”。這也決定了新中國國名的基本走向。毛澤東在1947年元旦發(fā)表新年祝詞時指出:“獨立、和平、民主的新中國一定要在今后數(shù)年內(nèi)奠定穩(wěn)固的基礎”。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協(xié)商會議籌備會開幕。關于國名問題,毛澤東在當天的會上發(fā)表講話指出:“過去,中華民國是名不副實的?,F(xiàn)在,我們要建立一個名副其實的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他在講話結束時高呼的第一個口號就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萬歲!”第二天,籌備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新政治協(xié)商會議籌備會組織條例》,把“提出建立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之方案”列為籌備會的一項中心任務。當晚,經(jīng)籌備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定,常務委員會下設六個工作小組。其中,第二小組起草新政協(xié)會議組織條例,組長譚平山;第三小組起草共同綱領,組長周恩來;第四小組擬定“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方案”,組長董必武,副組長黃炎培。各工作小組在起草有關文件的初稿時,都沿用了“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稱。然而,毛澤東在6月30日發(fā)表的《論人民民主專政》中,則只使用了“人民共和國”的概念。這表明,盡管當時“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在新中國命名中暫占上風,但國名問題仍然沒有解決,處于待定狀態(tài)。此后關于國名的爭論,主要圍繞“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這一名稱而展開。
- 2004-09-15擬妥"國名"新簡稱臺圖謀偷改"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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