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深圳9月28日電(記者馮璐楊召蒙)日前,深圳艾科達光電公司法定代表人拖欠工資178.3萬元后失聯(lián),當?shù)厣鐣ㄔO局調查認定成立欠薪隱匿事實后,用欠薪保障基金墊付員工工資,并通過訴訟向公司追償回墊款。
深圳艾科達案例是中國探索實施欠薪保障模式的一個縮影。從10月起,最新頒布的《〈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欠薪保障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將把企業(yè)嚴重欠薪行為納入征信系統(tǒng),并細化“老賴”隱匿或逃逸等情形。
“近3年,受全球經(jīng)濟不景氣影響,深圳企業(yè)欠薪逃匿案件時有發(fā)生?!鄙钲谑腥松缇窒嚓P負責人說,深圳早在1997年就在全國率先啟動了欠薪保障制度,為增強可操作性,《細則》將加大欠薪打擊力度,發(fā)揮欠薪保障基金制度的作用。
據(jù)了解,在一些企業(yè)欠薪的案件中,曾有一些欠薪單位負責人為了逃避欠薪責任,只通過代理人出面接受調查但不達成支付欠薪協(xié)議,政府再次通知后仍未能配合接受調查,但又能聯(lián)系得上,造成“匿而不逃”的執(zhí)法困境。為此,《細則》拓寬了欠薪的認定范圍,將數(shù)次拒絕調查也納入了欠薪隱匿或逃逸的法定情形。
《細則》還使出了將嚴重欠薪行為納入征信系統(tǒng)的“殺手锏”。《細則》規(guī)定,用人單位拖欠、克扣工資而引發(fā)嚴重影響公共秩序事件,且未在24小時內到現(xiàn)場協(xié)助人力資源行政部門處理的;或者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隱匿或者逃逸,且人力資源行政部門已按規(guī)定墊付欠薪的,相關信息將分別納入該市企業(yè)和個人信用征信系統(tǒng)。
針對如何管理用人單位繳納的欠薪保障費,《細則》予以了規(guī)范,欠薪保障基金將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使用實行預撥管理,由財政部門預撥給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由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基金使用將受到審計等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深圳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細則》頒行實施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員工獲得勞動報酬權,另一方面也符合國際慣例,在工資保障方面為全國提供借鑒。
不只是深圳在向欠薪開刀,中國從2003年底就掀起了一場清理欠薪的風暴,其中,作為“從源頭治理欠薪”的重要措施,欠薪保障金制度在一些地區(qū)得以實施。目前,中國的深圳、上海、東莞等城市已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制度,并不斷在實踐中完善。
據(jù)統(tǒng)計,上海2013年共啟用欠薪保障基金近3000萬元,涉及案件1076件,受惠3270人,目前法院已追償748.39萬元。2011到2013年期間,深圳啟動欠薪保障基金墊付欠薪案件178宗,墊付金額7089萬元,涉及員工1.36萬人。
受訪專家表示,工資保證金是欠薪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多見于建筑行業(yè),該模式的推廣意味著事前的欠薪保障將得到更多地方的重視,這對于勞工而言是一個重要的保障。
廣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謝建社認為,完善的欠薪保障金制度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因工資拖欠而造成的堵路、跳樓等極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