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預算管理分明是逼著你亂花錢嘛,不花完,你就是蠢才!”在1月20日的(廣東省人大)小組討論上,代表“痛批”10年不變的“只問花錢不看效果”的預算管理及績效考核機制 [>>>詳細] 。(見1月21日《新快報》)
上繳余錢本是一件好事,說明某些單位花錢已精打細算,真正把納稅人的錢用在了刀刃上,作為財政部門,給予其表揚直至獎勵似乎并不過分,可我們又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尷尬的事實,一些單位將花不完的錢上繳后,非但未得到褒獎,反而被批“績效不好”。且聽原廣州地鐵老總、白云國際機場“掌門人”盧光霖倒出的苦水吧:“地鐵2號線的概算是106億元,執(zhí)行概算到結(jié)算時是88億元。省了幾十個億啊,但是到頭來,沒有一句贊揚的話,還批評你,說你沒‘達概’,搞得你心灰意冷?!?/font>
的確,一次就節(jié)省了18個億,連一點鼓勵的話都沒有,換了誰恐怕都想不通。不可否認,在廣州地鐵2號線施工中,有關領導及工程建設人員功不可沒,不僅保質(zhì)保量完成了任務,而且“節(jié)”字當頭,為國家節(jié)省了可觀的開支。從某種程度上說,我們能理解盧光霖的苦衷,可同情歸同情,106億元的工程最終只用了88億,這個水分也大得離了奇、出了譜。問題究竟出在哪里?毫無疑問是預算失控使然,預算富余一點,本無可非議,可不加限制地無限放大,無論是編制還是審核,雙方都有敷衍塞責之嫌。
地鐵工程建設,我國并非首次建造,早已有成功范例,其預算方面的編制經(jīng)驗不該是一片空白,可見,這樣的“節(jié)省”成績并不值得表揚,有必要各打五十大板。設想一下,假如老總們大手大腳,平時對經(jīng)費不加控制,反正不超過預算,也許18億根本就節(jié)省不下來。
我們認為,在不違背科學、不影響質(zhì)量施工前提下,能有效減少壓縮合理的預算,必須得到應有的表揚與獎勵,反之,就該受到追問直至查處,否則,我們有理由懷疑納稅人的錢被濫用了、糟蹋了甚至腐敗了,所以說,雖然節(jié)省了18個億,但我們依然高興不起來,到底是誰放縱了預算管理?(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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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 :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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