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詩仙太白集團的2040名職工日前為討薪在申請勞動仲裁時,卻收到了一張34萬余元的仲裁收費通知單。“維權高收費”一時成了當?shù)亟终勏镒h的熱門話題。(見1月23日《現(xiàn)代快報》)
維權成本過高問題,困擾了我們多少年,盡管有識之士多方奔走呼號,但似乎總是雷聲大,雨點小,沒有實質性改觀。由于拿不出相關的法律依據(jù)加以約束,勞動仲裁機構隨心所欲,致使仲裁要價愈來愈高,面對高昂的成本,勞動者要想維權或者打官司,就顯得力不從心,有時不得不望而卻步。
太白集團204名職工遭遇欠薪,本已心力交瘁,現(xiàn)在又要交納高達34萬元的維權成本,這個代價實在太大了,勢必超出其心理與經(jīng)濟承受能力。我們不妨算一筆賬,仲裁部門要受理此案,每人必須交納1600多元的費用,且不論這種收費標準是否屬于高收費、濫收費,但就現(xiàn)今老百姓收入與支出來說,早已脫離了實際,一點都不符合中國國情,相信即使有苦有冤,誰也不敢輕易求助于勞動仲裁機構。我不知道204名職工每人到底被企業(yè)拖欠了多少工資,我只知道交了仲裁費,未必就能打贏官司,而即便取勝了,很可能討回的工資不夠支付那筆不菲的案件受理費。
仲裁機構面對的大多是那些弱勢群體,這就意味著受理的門檻必須降低,將各種費用控制在合理且老百姓能承受的范圍,否則,就有趁火打劫之嫌,老百姓不愿維權、不敢打官司,無疑縱容了某些無良的企業(yè),仲裁機構難道不是在助紂為虐?仲裁與腫瘤已連成一體,正侵蝕著社會肌體每個細胞,現(xiàn)在該是下決心根治的時候了。(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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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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