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女友一怒之下拂袖而去,正打算洗澡的郭亮(化名)顧不上穿衣,光著腚一溜小跑追下樓去。11月9日下午3時許,赤身裸體的郭亮經(jīng)過家門前的菜市場,沿著青羊東二路又繞道撫琴南街,終于將女友拉回來。往返400米的路上,市民對郭亮議論紛紛,譴責這種行為影響市容,太不文明了,但他卻似乎對自己的“出格”行為不以為然(2008年11月10日《成都商報》)。
“竟然一絲不掛”,“連鞋子都沒穿,女娃娃看見都驚叫喚,羞得背過身去躲”,“在馬路邊賣蓮子羹的一位中年婦女驚訝得張大了嘴巴,更多的路人面面相覷,表情尷尬”,“我們肯定不得干這種事,除非腦殼有包”,“太不講文明了,簡直影響市容”……別人既然羞于看見郭亮的身體,并紛紛譴責,那是什么原因時郭亮橫下心來裸奔于鬧市?
是為愛情獻身?按照我國傳統(tǒng)的道德規(guī)范,戀愛期間最親密的接觸通常是接吻、擁抱、依偎、愛撫等行為,大家也是能夠理解的。但是婚前性行為是被大家反對和譴責的。然而,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傳統(tǒng)的道德規(guī)范已漸漸失去了制約力,很多人目崇尚西方性自由觀念,把性觀念與原始本能需要劃上了等號。認為傳統(tǒng)的愛不完整,真正的愛應該體現(xiàn)出博大,什么都可以給對方,“愛就該給對方自由,何必等到結婚以后”,“含情脈脈沒意思,要走在歷史的前面……”在心理支配下,他們把性作為衡量愛情的尺碼,認為只有性才能維持愛情、發(fā)展愛情,肆無忌憚的索取和奉獻自己的身體,把實現(xiàn)欲望冠以為愛情現(xiàn)身的美名。就象郭亮,和女友沒有結婚,卻在女友面前,脫光衣服洗澡,不是為了索取對方身體,還能作何解釋?然而其女朋友似乎并不認同他的觀點,生氣的奪門而出。郭亮的索取行為本應戛然而止,但是為了達到目的竟然死乞白賴,不顧羞的裸身穿行于鬧市,似乎向大家證明:“看,為了女友我可以不顧一切!”
而我則認為郭亮裸奔于鬧市追女友是無賴的騷擾!
人類從猿進化到人,經(jīng)歷了由野蠻到文明的過程。遠古時期的人都知道用書皮、草裙遮羞,難道現(xiàn)代社會的人居然要不知羞恥到連樹皮、草裙都不穿,用裸體來宣誓為愛情獻身?古人云:“人不知羞恥,乃不能成人”。羞恥可以作為衡量是非、曲直的一個標尺。不知羞恥者,經(jīng)常表現(xiàn)出一種無所畏懼的架勢,“我是流氓,我怕誰”?郭亮之所以敢裸奔于鬧市,只不過是利用了人們的羞恥心,做了別人不屑于也不敢做的事情罷了,談不上什么“為愛情獻身”。試想一下,倘若人人赤身裸體,恬不知恥,這與原始社會有什么區(qū)別?
面對這樣的無恥之人,受害者往往一籌莫展,余秋雨對此的感嘆似乎很真切:“制造無恥和無賴的人早已把受害者不愿啟齒的羞恥心、社會公眾容易理解而激奮的罪名全都考慮到了,受害者除了淚汪汪的引頸就刎,別無辦法?!?事實上,郭亮不知羞恥的行為脅迫女友也成功了,女友不得不跟著他返回。
真正的為愛情獻身是在伴侶身處險境或有困難的情況下,傾盡全力去救助或幫他(她),甚至是付出生命,而不是動輒就脫光衣服,不顧羞恥的向人們展示自己的裸體。對于不顧羞恥的人,我們只能稱其是無賴的騷擾!無賴的拿手好戲就是糾纏。對于這樣無賴的人,我們只能提醒郭亮的女友,要瞪大眼睛,多長個心眼兒,切莫稀里糊涂上了“賊船”,再被他進行更深層次的脅迫,比如“性脅迫”之類的。(李新月)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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