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使人想起民間早就有個順口溜:“一鬧就靈,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如此社會現(xiàn)象,并不罕見,幾乎成了一個“規(guī)律”。
川、渝主政者從善如流,當然值得贊揚,但把“鬧”與解決問題聯(lián)在一起,實在是不該有社會現(xiàn)象。但憑心而論,又是實在怪不得“鬧”的人。之所以“鬧”,最常見、最主要的起因大致有二。
一是社會的明顯不公平。重慶出租車司機“罷運”就是一個典型事例。鳳凰臺“鏘鏘三人行”節(jié)目,作為嘉賓的《中國經(jīng)濟時報》記者王克勤,經(jīng)過數(shù)年調(diào)查揭露出出租車行業(yè)的黑幕才明白:出租車輛是司機自己買的,卻要向出租車營運公司交納風險金數(shù)萬元,出了車禍則要司機掏腰包處理,每月更要向營運公司交納六千到一萬多的“份兒錢”,就是生病住院也少不得一分,弄得司機們難以養(yǎng)家糊口。最后,“逼上梁山”,只有一“鬧”。
二是政策的明顯不公平。公務員與教師都是吃“皇糧”的,而教師工資明顯偏低。今年只給公務員增加人均千元開外的“陽光工資”,教師原有的心理不平衡就多了一個“更”字,就逼得他們走上“鬧”之路。成都某郊縣教育行政部門在答應給教師發(fā)放同等“陽光工資”之初,還格外設置了一道“四、六”門檻,60%按月發(fā)放,40%在年終與成績掛鉤,這是公務員不曾“享受”的“待遇”,又人為制造了新的不平等。加之,時下風氣誰都明白,與權力親近者則有績、多績,與權力疏遠者則無績、少績。如此差異,又引發(fā)了老師們一“鬧”,一“鬧”也就“鬧”出同等享受了。
教師與政府、出租車司機與政府本來沒有什么矛盾。矛盾就出在政府制訂政策的時候,不看、不想到相關群體的類似問題,或是只看到、只照顧某個群體的利益,使制訂的政策成為引發(fā)矛盾激化的“引爆點”。這顯示了政策制訂者的心頭,其執(zhí)政為民的理念還沒有真正扎根,使得制訂政策中產(chǎn)生隨意性,自覺或不自覺地人為制造了矛盾。其后果是嚴重的,既傷了百姓的心,又損害了政府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使政府蒙羞。
類似教師與公務員的待遇、出租車司機與營運公司的不公平現(xiàn)象,以筆者的孤陋寡聞,也是時有耳聞的。有道是,“群眾利益無小事,群眾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實在不可大意。當切記,切記呀。(曹友琴)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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