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房價在全國的一線城市中也是不低的。不必諱言,土地財政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財力支撐之一,周局長的表態(tài)雖然不好聽,但并不難讓人理解。房價高了,土地招拍掛效益好了,政府有錢了,舉辦其他市政設(shè)施就有實力了,要面子有面子,要里子有里子,何樂而不為?
隨著經(jīng)濟寒潮來襲,房價開始往下掉,地方政府坐不住了。以南京為例,在國慶節(jié)前,出臺二十條救市新規(guī),但市場也沒有多少好轉(zhuǎn),據(jù)《揚子晚報》12月10日報道,南京房價比去年同期大跌5.2%,跌幅居全國第三,該報道同時稱,“價格回歸交易量大增,救市新政作用正在顯現(xiàn)”,是不是因為像江寧房產(chǎn)局查處的這起“低于成本價”銷售,而引起的交易量回歸,我們不得而知。在救市有點起色的時候,有某開發(fā)商,“不聽招呼”,“低于成本價銷售樓盤”易于造成房地產(chǎn)價格整體走低,更易于造成市場觀望氣氛加重。對這樣的沒有眼色的家伙,如不“清理門戶”,那豈不亂了陣腳?
不過,在市場經(jīng)濟中,我們還真找不出哪條哪款,能夠處罰人家用低于成本價銷售樓盤的。房價高得離譜了的時候,那時候,房管部門堅稱“成本是企業(yè)秘密”,拒不接受公眾質(zhì)疑,更不受處罰?,F(xiàn)在人家撐不住,降價自救了,房管部門出來主持正義了。其依據(jù)肯定在《價格法》上找不到:如果一部《價格法》只管降價,不管飆價,這肯定不是一部正義的《價格法》。我們只能理解成,江寧房管局祭出了“家規(guī)”的殺威棒了。
周局長口口聲聲是為了百姓的利益:“降價促銷只為一時套現(xiàn),很有可能造成爛尾樓現(xiàn)象”,這很有“疑罪從有”的嫌疑。資金鏈斷裂出現(xiàn)爛尾樓的可能性,恐怕要遠大于降價售樓出現(xiàn)爛尾樓的可能性。你不讓人家降價自救,政府會給兜底嗎?如果不能,你又生生讓人等死?降價促銷就是套現(xiàn)走人,這個邏輯既不是充分條件,也不是必要條件,如何讓人信服?如果真有這種嫌疑,恐怕就不是處罰,而必須停盤整頓、嚴密監(jiān)控了。沒有哪個想套現(xiàn)走人的。弄得如此沒有技術(shù)含量,成為招風大樹,這也太低看騙子的智商了。
不過,還得感謝南京江寧房產(chǎn)局,他們告知:“這家樓盤以5700元/平方米價格銷售(含1100元的裝修),等于毛坯售價是4600元/平方米,遠遠低于其成本價”,一不小心露出了一點成本的尾巴,只不過,就是這樣的尾巴,是不是人造的,都很值得懷疑呢。不信,上網(wǎng)去,到百姓中去打聽打聽吧:不能用手投票的時候,還有腳呢!(肖余恨)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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