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無辜的,生活中經常能聽到這樣的對白。
悲哀的是,社會上,關于孩子無辜的事實卻無時不刻地在上演著。昨天有過,今天還在有,一個原本活潑開朗的孩子,因為父母的職業(yè)的原因,遭受了很多外界的“白眼”,以至于自尊受傷終日抑郁寡歡。這樣的事情頻繁發(fā)生,讓人不得不思考,我們的未來,我們的希望……
在武漢,有一位10歲的小朋友,因為父親是城管,在學校遭到同學的指責和鄙視,這位小朋友感到很自卑,性格變得內向,城管父親在其心目中的形象也大為改變。(12月16日,長江商報)
城管的孩子為什么會遭受指責和鄙視?這的確是一個需要社會反思的問題。
不可否認,社會上對于城管作為執(zhí)法機構存在諸多非議。尤其是他們中的某些暴力執(zhí)法者開口就罵、揚手就打的野蠻舉動嚴重影響到了城管的整體形象。甚至在某些地方,城管與商販,城管與市民的對立矛盾非常尖銳,所謂“暴力抗法”、“暴力執(zhí)法”報道就是明證。
然而,部分城管的胡作非為等同于所有的城管都是惡人嗎?
曾記得,去年在深圳,有一位姑娘看見城管在街頭清理衛(wèi)生死角揮汗如雨很是感動,于是她買來冰水遞到城管手中。事后,有媒體報道了此事。孰料非但姑娘對象的父母死活不能認同姑娘的行為,而且很多人也認為給誰送水也不能給城管。迫于“強大”的壓力,姑娘的男友終究離她而去。
就事論事,到底是姑娘送水有錯,還是城管喝水錯了?我看都不是。真正錯的是誰,錯又在哪里?恐怕不是一個兩個人的事情,恐怕你我諸位都脫不了干系。有深圳姑娘的遭遇在前,武漢孩子的境況自然不會好到哪里去。你是城管的孩子,你就該低人一等。你最好不要說話,你最好不要張揚。不然,小心“流氓的崽子”、“土匪的孩子”的大名都給了你。嗚呼!如此語境,孩子豈有自尊?
不管怎么說,解鈴還須系鈴人。城管的問題是社會矛盾的必然,終究要在社會進步中被解決。我們可以呼吁立法,我們可以依靠法治。倘若,我們把對個別城管的不滿情緒擴大,甚至散播發(fā)泄到他們的孩子身上,這是不是公平,算不算殘忍呢?
既然“老子英雄兒好漢”的時代已經遠去,而由它引發(fā)的人間悲劇我們不愿再睹,那么,今天發(fā)生在城管孩子身上的,似曾相識的一切,還有如何喚醒城管孩子的自尊與自信,我看大家除了思考,似乎還應該做些什么。
只是,該先從哪里做起呢?社會、家庭、學校?當然,還有政府城管部門。(靖普)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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