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王剛、張鐵林、范偉分別以百萬價格代言的3家商業(yè)網(wǎng)站均被央視曝光涉嫌詐騙,作為代言人的3人遭到口誅筆伐。4月22日,身陷“代言門”的范偉在博客上正式道歉。(《京華時報》)
雖然說范偉就百萬價格代言涉嫌詐騙一事向消費者道歉,我認為光道歉是不夠的,還需要將百萬元代言費吐出來,賠償消費者經(jīng)濟損失。
明星有過失,道歉是必要的。作為一位名星,如果說發(fā)生了這樣的事,不出來道歉,那他就沒有觀眾,沒有市場,弄不好會從觀眾視野中消失。
或許有人認為,范偉出面道歉有其積極意義,但縱觀每次發(fā)生的錯誤或者失誤,當事人都會出面道歉,會低下自己高昂的頭,其是用自己失去尊嚴的身軀換來滾滾而來鈔票,如此他們也樂意低一次頭,寫下幾句懺悔信。
道歉是必要的,是做人的前提,也是從事藝術生涯的必備。但為此造成的損失,引起的事端也需要平息。如果只是道歉,對明星的失誤太容易,也太簡單,還比代言一則廣告容易,這樣的形式不要也罷。
既然范偉的態(tài)度很誠懇,對此事的處理采取了配合,也很積極,這是消費者需要的,但消費者更需要網(wǎng)站和代言者出面賠償損失,否則其任何工作都是沒有意義。
范偉在公眾心目中一直印象很好,有眾多粉絲,其演技的幽默風趣贏得了觀眾的好評如潮。那么應在代言上慎重一些,但此事或許正如他自己所說,不了解其深層的情況,現(xiàn)在事情發(fā)生后,他面對觀眾和消費者出面道歉,想彌補自己的過錯,這也沒錯,但要讓大家想信你,證明自己的清白,應該將其代言所得拿出來示眾,并配合網(wǎng)站對因自己代言而給造成損失的消費者進行了賠償。當然如果網(wǎng)站賠償不夠,應該由范偉用自己的所得來補充,這樣既是給其他明星代言廣告的一個警示,也是對范偉自己的提醒,這樣的代價才能真正換醒明星的良知,換醒公眾的對明星代言也應該看的低一些。
對范偉來說,其實不在乎這一點代言費,關鍵是一個態(tài)度,也是對消費者的誠心,既然自己已經(jīng)出來道歉了,就不怕將代言所得全部吐出來。范偉想讓公眾還看好,讓自己忙于拍攝電視劇和電影《南京!南京!》的宣傳,就抓緊時間,來個既道歉又賠償,豈不是兩全其美,還會受到消費者的理解和尊重。(白峰)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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