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逢5月10日母親節(jié),在《揚子晚報》上讀到一則新聞:8日晚7時許,江蘇淮安市一個體加油站發(fā)生火災,在火勢兇猛之時,該加油站女老板不顧眾人勸說,沖進火海欲將房間里的錢搶出,不幸未能逃出。目擊者稱,在此之前她已從火海將自己的嬰兒救出?! ?/p>
令人可敬的是,在熊熊燃燒的大火面前,她舍生忘死,從火海中救出自己的嬰兒。母親與嬰兒之間的生死抉擇,她把生的希望留給自己的孩子,把死亡毫不猶豫地留給自己,這是一位無限崇高的美德。
可悲的是,她的無知醞成這次大禍。在金錢與生命面前,她不應視金錢勝過生命。加油站儲存的是易燃易爆油品,在一定距離內是嚴禁動火和用火。因為,遇上高溫天氣,易燃液體揮發(fā)成氣體后,燃點極低,如果遇上明火,不是發(fā)生火災,就是發(fā)生爆燃。這次火災的直接原因,就是因為加油站的老板正在泵油,突然油溢了出來。溢出的油料流到旁邊一正在做飯的爐子上,加油站瞬間燃起大火,其禍在加油站不該違規(guī)生火做飯,她是自食苦果,自葬火海,自己是這次火災的罪魁禍首。
火災一旦發(fā)生,應趕緊逃離現(xiàn)場,并同時向公安消防報警,迅速撲滅火災,防止儲油裝置爆炸,危及周邊群眾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她勇敢救出自己的嬰兒,已經(jīng)是很大的不幸中的大幸。三樓的現(xiàn)金那怕是巨款,只能果斷放棄。在金錢與生命之間選擇,錢為身外之物,失去還可以通過災后恢復經(jīng)營再獲得。而生命屬于自己只有一次,失而不能復得。本想救錢,結果人財兩空,這就是人的劣根性在情急之中的錯誤選擇,實在可悲??!小小嬰兒,在母親節(jié)前永遠地失去了親娘。
同樣,這起火災的發(fā)生和醞成的惡果,也證明掌握消防知識的極端必要性。當?shù)毓蚕啦块T對具有火險隱患的加油站,應該嚴禁生火做飯,應該讓經(jīng)營者懂得火災撲救的基本常識。如果預防在先,教育在先,就可以避免這次火災和傷亡事件的發(fā)生,也算是老生常談。但是,警鐘常鳴是公安消防工作的基本經(jīng)驗。(孫金棟)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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