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已實施15年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迎來第一次大修。日前,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教授表示,此次修改應進一步拓寬消法適用范圍,對網上交易、先交錢后簽合同的消費行為、交易額巨大的消費行為,要建立冷靜期制度,也就是后悔權制度【>>>詳細】。 消息一經透露,引起了廣泛討論,消費后悔權有利于買賣雙方的利益平衡,但是在中國現行的市場條件下,實施消費后悔權的條件是否成熟,恐怕還需要一番探討。
正方:
消費者后悔權不會“搞亂市場”
一個良好運轉的市場有賴于信息的透明,由于后悔權有利于打破信息不對稱,使市場變得更加透明,因此它只會使市場運轉更規(guī)范、更有效率。相反,假如市場信息只是單方面透明的,市場上就會充滿陷阱和欺騙,公平交易也就無從談起,最終甚至會因為買賣雙方失去相互信任而使市場陷入癱瘓。 >>>詳細
別怕后悔權亂了市場秩序
天平的失衡,傷害了消費者權益,也在某種意義上壓抑了消費熱情。而表面上的“搞亂”,將換來消費者的更多權重,使原本傾斜的市場天平趨向平衡。其好處不言而喻:一是公平回歸其本義;二是有利于整體市場的健康發(fā)展,增進社會總福利。“后悔權”并不是過分袒護消費者的后悔藥,而是強制矯正交易不公的猛劑。 >>>詳細
反方:
買房后悔權會不會成為炒房者的工具?
悔權的實行,當以成熟的商業(yè)道德環(huán)境為基礎。但在中國的某些消費領域,例如房地產業(yè),無疑并未達到如此理想的境界。在一個投機行為盛行的樓市,簡單的后悔權概念注定無法應對復雜的消費或投資心態(tài)。新消法在后悔權的擬定中,需有更詳細、更符合國情的條款來完善。 >>>詳細
買房后悔權不能傳遞不切實際的期待
在法律的平衡上,賦予了消費者在買房上的后悔權,那房產商有沒有相應的后悔權呢?你買者可以后悔,賣者能不能后悔?為了避免后悔權給自己帶來的損失和避免風險,房產商是不是可以將一套房子與幾個消費者簽訂合同,這隱含著無數的合同糾紛和無窮無盡的沖突。法律是為了保持社會秩序,而不能為解決一個問題導致了更多的問題。 >>>詳細
相關文章:
(責編:李艷)
- 相關新聞
|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為福建日報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屬福建日報網所有,任何未經本網協議授權的非新聞性質網站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fā)表。已經被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須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違者本網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②本網未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來源:福建日報網”,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文章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福建日報網聯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