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華中農業(yè)大學保衛(wèi)處負責人代表校方首次就女生宿舍樓道安裝攝像頭一事回應了學生和網友質疑。稱,校方近日注意到學生和媒體對此事的反應,學校認為“攝像頭是否裝,以學生意志為主”,“如果多數學生反映強烈,都不同意裝,我們不改也不妥”。為此,學校考慮等開學學生返校后,請學工部門研究以何種形式征詢學生意見,再作決定。
華中農業(yè)大學對學生反應和網友質疑高度重視,及時回應,是值得肯定的。但筆者認為,該校對女生宿舍樓道安裝攝像頭一事的處理意見,卻是值得商榷的。表面上看,校方擬將是否安裝交給學生決定,由“學生意志”通過民主的方式決定其存廢,似乎合情合理。但實際上恐怕很難達到校方要求的“都不同意裝才改”標準,那就意味著拆除安裝在女生宿舍樓道內的攝像頭并不存在可能性。如此以來,學生們就別無選擇了嗎?其實,在筆者看來,學校在這里犯了“決定方式”選擇上的錯誤,因為多數人根本無權決定少數人的隱私權,保護個人隱私不能實行通常意義上的“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
個人隱私權是人的基本人權之一,有著深厚的道德和法理基礎。保護個人隱私權的方式和程度,標志著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在我國,雖然隱私權保護還處于起步和初始階段,但基本法律都已經明確規(guī)定了保護公民個人隱私權的基本原則,構成了我國個人隱私權保護制度的基本框架,它可以衍生出我國個人隱私權的具體底線。
首先,作為基本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個人隱私權是不能也不宜放棄的。嚴格來講,個人隨意放棄隱私權的決定無效。一方面,即使個人明確放棄了隱私權,也并不意味著他人就有了偷窺或以其他方式獲得和掌握別人隱私的權利,這應該是現代文明人的基本道德底線;另一方面,即使個人不在乎隱私權,甚至愿意公開自己的全部隱私,文明和法治社會的道德和法律也是不允許的。因為一些個人隱私向社會公開甚至在社會傳播,往往對其他社會成員造成不良影響,傷害整體社會文明。從這個意義上講,個人隱私權是不允許個人隨意處置的。
同時,必須指出的是,隱私權是受法律嚴格保護的個人私權利,在隱私權的享有和剝奪問題上,并不適用政治權利或其他涉公權利的民主規(guī)則———少數服從多數。多數人無權決定少數人的隱私權,決不能以“多數人的同意”而屏蔽“少數人的反對”,即使99.99%的人同意讓渡自己的隱私權,也不能掩蓋和取代剩余0.01%的人的反對權,相反,作為極少數的后者仍然擁有對問題的整體否決權。何況99.99%的人讓渡個人隱私權本身就是違背現代法治精神的。
對于個人隱私權,只在兩個環(huán)節(jié)上適用民主原則,即由多數人意見決定。一個環(huán)節(jié)是立法環(huán)節(jié),立法機關和立法者有權通過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表決方式來決定隱私權的范圍及保護力度;另一個環(huán)節(jié)是司法環(huán)節(jié),法庭和法官有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表決方式來決定某訴訟請求的事項是否屬于隱私權,該不該進行司法保護以及如何保護。除此之外,其他領域和環(huán)節(jié)都不能對是否保護個人隱私權進行所謂的民主表決,由一般民意來決定,因為個人隱私權的保護是絕對的,無差別的,不受人數多少的影響。
這完全符合我國現行法律的基本精神。最典型的例證就是訴訟法中關于隱私權保護的規(guī)定。法律規(guī)定,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并沒有可以通過民主方式由多數人表決決定是否公開審理的規(guī)定,所以在保護個人隱私權問題上是不適用“少數服從多數”這一民主原則的。
結合上述分析,具體到學校在女生宿舍樓道安裝攝像頭一事,結論就非常清楚了。哪怕99.99%的人都同意樓道安裝攝像頭,也不能證明樓道安裝攝像頭的正當性,剩下的0.01%的人也同樣擁有對全部問題的否決權。華中農業(yè)大學學生宿舍樓道內的攝像頭,還是撤掉為好,當然也包括男生宿舍,但可以在宿舍樓大門口安裝。(魯生)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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