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廣告可別成了勸酒廣告
公安部嚴打酒駕催生了泉州的酒后代駕服務。日前,每到晚上六七點鐘,有人就開始在酒店、大排檔門前向駕車人發(fā)放 “盡管喝吧!”的代駕廣告。(《海峽導報》9月20日)
散發(fā)這樣的廣告,對代駕公司來說,無非是想多接幾筆代駕業(yè)務。但問題是,其對駕車人的心理暗示作用或多或少是有的。比如一駕車人本來不想喝酒更不想多喝酒,但一想到“盡管喝吧”,加上勸酒者再借題起哄“盡量喝吧”,有代駕公司頂著呢,可能本來繃緊的安全神經便慢慢松弛下來。如果駕車人因此喝出了人命,你說代駕公司要不要負責,怕是到時至少要受到良心的譴責吧?
代駕公司的興起,是嚴懲酒駕行為衍生的新事物,但從目前來看,在方便駕車人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比如向服務對象亂收費、亂要價等,再比如上面這個代駕公司向駕車人公開散發(fā)“盡管喝吧”的廣告,顯然都需要有關部門加以重視。
□王志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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