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不少媒體報道了沿海地區(qū)勞動力供不應求的狀況,針對沿海地區(qū)出現(xiàn)的“民工荒”,不少官員、專家提出“廉價勞動力不再廉價”一說,筆者認為此說很荒謬,至少在當下的體制機制下,簡單的套用供求關系來估量勞動力價格是十分不明智的。
價值規(guī)律的作用發(fā)揮得益于完備的市場經濟,市場經濟體制越完善的國家,供求變化帶來的價格變化就越明顯,反之則越模糊。這里說的完備的市場經濟,不僅包括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經濟模式,還要有相關的法治、民主、人權等要素的配套,缺乏這些政治、文化層面的配套,市場經濟就難以按預定軌道運行,而由此帶來的偏差也使價格因素難以預測。
勞動力價格便屬于難以預測的范疇,要使勞動力的價格隨著供求而上下波動,必須保障勞動者的正當權益,譬如罷工權、結社權、自由組織工會權,完善勞動法并嚴格執(zhí)行,這樣能使勞動者擁有主動選擇的權力,成為市場經濟中的博弈因素。當薪酬降低或達不到期望薪酬時,勞動者可以選擇辭職或罷工等手段來抵制低薪,當勞動者被惡意欠薪或企業(yè)不遵守勞動法、用工合同時,勞動者可以通過放心的救濟措施使自己得到法律的保護,在這樣的情況下,勞動者成為經濟發(fā)展變化中的能動因素,可以根據(jù)自由市場的供求狀況選擇是否提高自己的身價,出現(xiàn)大面積供不應求時,薪水自然“水漲船高”。
而缺乏體制保障的情況下,勞動者便不會這么幸運,不論市場的供求變化是否明顯,其薪酬待遇都難以與供求變化成正比,特別是在有龐大勞動力基數(shù)的國家,“勞動力不再廉價”也只能算是虛妄的幻想。
要使勞動力不再廉價,必先提高勞動者的博弈能力。首先,要在立法上繼續(xù)完善勞動者的權利,通過法律手段賦予勞動者更多的權力;其次,政府勞動部門要嚴格依法辦事,切實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另外,還要鼓勵NGO等社會組織協(xié)助勞動者進行必要的談判。
我們不談何謂“廉價”,當勞動者被剝奪應有的權利時,他們難以有尊嚴的工作,更不可能融于市場經濟的大潮中,而一個被排除在市場之外的勞力群體,他們的正當價值如何能得到應有的體現(xiàn)。廉價,背后是一代人心酸的血與淚,而告別廉價豈能靠虛妄和幻想。(張軍興)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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