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3日電 臺灣《聯(lián)合晚報》23日刊出社論說,陳水扁貪污濫權(quán)被判兩個無期徒刑,已廣為人知。不過最新劇情是,扁是個“美國人”;他頻頻出訪,每次污個零用金3萬美元。此時此刻,大家倒很想聽聽民進黨會怎么說?
文章摘編如下:
阿扁貪污濫權(quán),幾億幾億(新臺幣,下同)官邸里搬錢,判了兩個無期徒刑,這些已廣為人知。不過,最新的劇情是這樣的:一、阿扁是個“美國人”;二、他頻頻出訪,每次污個“外交部”的零用金三萬美元。
從“國務(wù)機要”費到一堆購地、廠館弊案,阿扁污錢的胃口很大;但每次勞師動眾出訪海外,順手把三萬美金的“紅包錢”也放進自己口袋,原來連這種開胃小菜也不放過。身陷官司怪這怪那,連長年忠心耿耿的陳鎮(zhèn)慧也把人家拖下水,這種脫身術(shù)已經(jīng)夠不入流了,就算黑道大哥亦不屑為之;如今竟然狀告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還扯到美國防部長蓋茨,這真是讓臺灣人丟臉丟到美國去了!
過去幾年,拿著“舊金山和約”種種,主張“臺灣人應(yīng)歸類為美國僑民”的人士,一直都存在。有的著書立說,有的搞社會運動,還有的跑到美國法院去玩訴訟游戲。這些人大多屬綠營外圍,說他們是“獨派”,恐怕有點抬舉他們,因為,主張“臺灣人是美國人”的論述,難與“臺灣是‘主權(quán)獨立國家’”并論?或許就因為這樣,連民進黨都不怎么愿意與他們扯在一起。
這回阿扁走投無路,動腦筋要與這批人玩在一塊了!據(jù)報道,阿扁已委托律師在美國提起訴訟,理由是“奧巴馬與蓋茨應(yīng)負起‘占領(lǐng)臺灣’的義務(wù)”,扁自稱必要的話也“愿意到美國作證”。
有人想盡辦法要當(dāng)美國人,是他們個人的事,所提出的主張,那怕是荒謬到極點,最多也只能歸類為“腦筋不清楚”。但如今阿扁也跳進去玩了,雖然多數(shù)民眾視為笑話,但此時此刻,大家倒真的很想聽聽,民進黨會怎么說?這種主張和訴訟行動,也算阿扁的“司法人權(quán)”嗎?更直接的是,扁的貪污案“應(yīng)該由美國軍事法庭來審理”的說法,民進黨是同意還是不同意?
民進黨別再低調(diào)不語,對于這起“一個美國人和他的零用錢”事件,好歹表個態(tài)吧!
(責(zé)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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