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體育總局局長關于要“堅持和完善”體育舉國體制的談話,又引起一些漣漪,有論者認為“舉國情結增強不是好現象”,把“舉國體制”問題上升到“能否剝離強加于體育、科技等領域之上的政治色彩問題,讓國家事務徹底回歸到民眾權利范圍內的問題”。
我以為這是一種“逆向政治正確”,即:只要涉及到國家意志、統(tǒng)籌安排,就是不好的、強加的,以此得到的勝利也是不入流的、不高檔的。
這種對體育競技的看法,似乎還停留在顧拜旦時代,認為體育比賽是一群紳士間的較量。
如果是這樣,中國運動員根本就沒有機會參加較量,因為他們都不是紳士。他們有的是軍人,有的是農民,很多人是為了改變自己和家庭的命運而艱苦訓練、放手一搏。外國傳媒對去年中國奧運金牌得主的訪問發(fā)現:他們大多出身貧寒、教育水平不高,很多人拿到獎金,第一件事就是“給父母買房子”。
如果拋棄舉國體制,中國運動員將只能出自富家,或找人贊助自己從小學開始的訓練費用,待他們揚名立萬,再用廣告收益來償還。
反對”舉國體制“者居然也拿足球說事,用“沒有哪個足球強國搞舉國”為例。其實丑陋黑暗的中國足球,正好說明了,初級階段的中國社會在法治、經濟等方面,根本無力支撐體育職業(yè)化;如今大概只有頭腦被門夾過的父母,才會把孩子送進職業(yè)足球俱樂部,那是毀掉一個孩子的最快途徑——吸毒、小姐、涉黑、賭博、打架一應俱全。
舉國體制當然不是萬試萬靈。專家就直言,舉國體制的優(yōu)勢更多體現在那些較少人關注或者說市場化運作程度不高的項目上,像三大球這樣的集體項目,在國外早已實現高度職業(yè)化,舉國體制本身并沒有優(yōu)勢。
從1988年漢城奧運會上,賭博集團用特工手段對付約翰遜,到今年的“鯊魚皮大戰(zhàn)“,再聯想到中國辦奧運會所經歷的風風雨雨,事情板上釘釘:體育是政治、科技、經濟等綜合國力的殘酷較量。
只要看看北京奧運會金牌榜前十名都是G20集團的成員,就會明白這一點。(李煦)
(責編:劉寶琴)
- 2009-09-18女排輸給泰國隊,引咎辭職需引入體育界
- 2009-08-17競技體育最大的魅力是什么?也許!
- 2009-05-21體育大國的另一份責任是什么?
- 2009-05-20請學一點體育禮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