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剖析高校領導頻頻落馬的原因,恐怕有兩點不容忽視:其一與他們的官員化身份有關,其二與對高校監(jiān)管機制不健全有關。
有人盤點教育界的腐敗案,得出結論是——高校校長受賄最嚴重。近期發(fā)生的兩起高校腐敗事件,似乎印證了這一說法。一件是武漢大學原常務副校長陳昭方、原黨委常務副書記龍小樂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額受賄等問題,已被檢察機關批捕,案件已進入正式偵查階段;另一件是湛江師范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郭澤深涉嫌在學校基建、財務等方面有經濟問題,日前已被當地公檢機關宣布實施刑事拘留。
有意思的是,兩起腐敗案件曝光后,在其校內引起的反響基本一致,武漢大學有人發(fā)帖說,“整個武大傳遍此事,真是大快人心”;湛江師院的100多名干部在聽到消息后也是鼓掌歡迎。校領導被抓大快人心,至少表明,一方面這些校領導所作所為已不是什么秘密,其貪腐行徑早已為人所知,然而由于種種原因,師生難奈其何;另一方面,高校領導的公信力已很讓人擔憂,本以為高校作為“凈土”,校長作為教育管理者,其自律性應更強些,可如今頻發(fā)的腐敗案,令其在公眾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
剖析高校領導頻頻落馬的原因,恐怕有兩點不容忽視:其一與他們的官員化身份有關,其二與對高校監(jiān)管機制不健全有關。如今的校領導,多數已不再是專業(yè)教育家,其最主要的身份是官員。
既然是官員,某些人便難免會沾染上官僚習氣,難以沿用教育家的視野,來審視大學的發(fā)展。大學重視的是教育質量、人才培養(yǎng)、學術聲望和社會的尊重。這些大學最為重要的品質,他們很少去追求,而追求的是手中的權力和身后的政績。而由于他們在高校內通常處于權力的最高端,把權力兌現為學術利益乃至物質利益,就顯得輕而易舉。
校領導的官員化在帶來腐敗可能的同時,也給教育本身的發(fā)展帶來種種扭曲。因而高校教育改革首先必須讓大學去行政化,剝掉校官們的官員身份,恢復其教育家的本色。
如果說官員身份、權力意識是校長貪腐的內因所在,那么對這種權力缺乏應有的監(jiān)管則可視為外部誘因。校領導為何能以“批條”換利益?原因在于校內沒有類似于理事會的機構予以制約,校外也缺乏相應的監(jiān)管措施。比如,官員的經濟審計已呈現出由離任后向任中發(fā)展的趨勢,但同樣作為官員的高校校長經濟審計呢?雖然從2007年起,教育部直屬高校領導干部離職前,必須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作為交接內容,而且有的地方也出臺規(guī)定,對地方高校校長實行任期經濟審計,但至今還很少聽到有校官因為審計而出問題的;此外,官員問責制已越來越完善,校長問責制卻還處于起步階段……
大學校官首先應是教育家,而非其他。溫家寶總理在談到北京三十五中聽課時的感受時說:我們需要大批有真知灼見的教育家來辦學,任何名利都引誘不了他。并強調要改革辦學體制,樹立先進教育理念。去掉校官身份和官僚習氣,讓教育家治校,恐是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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