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眾反映,剛剛摘下“國家貧困縣”帽子沒幾年的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多個政府部門違反國家規(guī)定,帶頭興建別墅,致使大肆興建別墅成風。前往調查的記者證實了這一點,但在該縣建設部門卻吃了閉門羹。(見2009年12月8日大河網)盡管“別墅風”的內幕上尚待揭開,但這種用權力撐起“安樂窩”的腐敗現(xiàn)象,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了。
酈水花園(羅山縣建設局)別墅群
羅山縣財政局的豪華辦公樓與“別墅家屬區(qū)”相連
經記者調查證實,羅山縣財政局別墅群名為“金珠茗苑”,共13排3層,每排4套,計52套;建設局的別墅群名為“酈水花園”,共27棟3層,每棟2套,計54套。此外,還有“濱河小區(qū)別墅群”、“ 玉安花園別墅群”、“ 金珠茗苑別墅群”……據(jù)附近群眾說,這里面的別墅大部分都是縣里主要領導的。幾百套別墅“都是縣里主要領導的”大概不符合實際,但屬于黨政機關某些部門的應該沒有異議。
領導干部和黨政機關利用執(zhí)掌的權力為自己和下屬建別墅,顯然是一種新形勢下的腐敗現(xiàn)象。這是因為,這一行為明顯違反了中央禁令。從2003年開始,國家就已經叫停別墅類的房地產開發(fā);2004年,國家又進一步明確禁止為別墅類的房地產開發(fā)供地;2006年還把別墅類建筑,列入禁止供地目錄。羅山縣為政府機關和領導干部大建別墅,無疑屬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頂風上”。特別是在住房市場化實行多年的情況下,百姓均須自掏腰包購買商品房,黨政機關機關和領導干部卻在住房上搞特殊化,這不是腐敗又是什么?黨政機關在為自己建別墅時,必然會在土地價格、建設費、土地增值稅等各種費用上大打折扣,且只能收取已經縮水的成本價,進而使房價大大低于市場價格。據(jù)了解,羅山縣為政府機關建的每套別墅面積從280平方米至380平方米不等。以往查處的類似“別墅案”,當事人往往一套別墅只須交幾十萬元房款,這無疑是侵占國家利益、化公為私腐敗行為,不過是領導干部腐敗,科員跟著一起沾光罷了。
隨著反腐敗斗爭的深入和房地產價值的飆升,一些官員開始把權力之手伸向不斷增值的不動產上,其中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利用權力為自己建別墅就是其中之一,而這種腐敗往往是打著為集體謀福利旗號進行的。羅山縣大肆興建別墅風應該屬于這類情況。有鑒于此,我們期待羅山縣的上級信陽市能夠重視這一問題,并組織力量查明情況、嚴肅處理,盡快還社會一個明確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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