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愿書說陳才興是沙一村的好書記,在位20年為沙一村村民謀福利,讓沙一村成為當?shù)刈罡挥械拇遄???梢钥隙ǖ氖牵惒排d的確給村民帶來過實惠。但是,不能認定他一定是清白的,還要考察其行為的合法性和結(jié)果的危害性。
在請愿書上蓋了手印的村民近七成,應該還有支持卻不出面的村民,支持陳才興的村民占了絕大多數(shù)。在反對陳才興的人中,只有現(xiàn)任沙一社區(qū)居委會主任陳海平接受記者采訪。有村民說陳海平想奪陳才興的董事長之位,所以才造謠污蔑陳才興貪污腐敗。孰是孰非,暫時無法斷定。
在這里,主要是關注村民的態(tài)度。在許多村民的眼里,村官能夠用最快的速度給村民帶來利益就是好村官,至于村官是否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可以置之不理,甚至覺得貪污腐敗也是允許的,還要繼續(xù)支持其當村官。其實,這只是一個縮影,這種有悖常情的做法普遍存在。
人們一方面對貪污腐敗現(xiàn)象深惡痛絕,另一方面又認為官員對地方有貢獻對人們有好處就算貪污腐敗也是合理的。這源于人們一種苦不由衷的想法,認為官員貪污腐敗是普遍和必然的,能夠辦一點實事做一點貢獻就不錯了,最擔心的是只貪污腐敗而不做實事沒有貢獻。那么,既能為人們帶來利益又貪污腐敗的官員,在人們看來已算是“另類”好官了。沙一社區(qū)的村民關心的就是陳才興給他們帶來豐厚的收入,他們并不在乎他是否貪污腐敗??梢哉f,原因在于平時執(zhí)法不嚴導致違法增多,人們從而對法律缺乏信心。
在市場經(jīng)濟條件下,經(jīng)濟利益已擺放到至高的位置,可以光明正大地進行利益博弈。隨之而來的是法治顯得虛弱和蒼白無力,各種沖撞法律紅線的現(xiàn)象層出不窮。即使要面對法律懲罰時,也會祭出利益大旗,說其為民謀利有貢獻,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懲罰。長此以往,誰都會冠冕堂皇地為了利益而無視和蔑視法律,建立法治社會依然遙遙無期。
如果陳才興真的是“土皇帝”,貪污腐敗,而大多數(shù)村民都要支持他,就算他受到法律懲罰,法律也會面臨著尷尬。建立法治社會是一個漸進過程,但是,見“利”忘“法”的普遍存在,畢竟是法治社會的“硬傷”,也是法治語境下所不能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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