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1月1日報道:“副股級及其以上干部擺宴席超過10桌,或利用婚喪喜慶之機斂財的,一律先免職后查處!”這是昨天廉江市紀委頒發(fā)的《關于嚴禁黨員干部利用婚喪喜慶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的緊急通知》的一項硬性規(guī)定。
陳局長包下了酒店宴會部4層和5層?!懊繉訕谴蟾趴梢詳[40多桌酒席?!币簿褪钦f大約80桌,近千人,規(guī)模何其大?一位公安局內部人士說,陳錫照曾經以電話或請柬的方式邀請派出所領導和干警參加宴席。他進一步透露,一些賭場和娛樂場所老板也收到了邀請。陳副局長既然召集了干警與派出所領導,當然也就邀請了局里的領導,試問,這里面有沒有紀檢干部?不僅有,而且不在少數?!?/p>
追究紀檢干部的責任已經屬于多余,陳副局長本人對紀檢工作不可能不清楚,這就好比鄭少東不可能不知道《黨風廉政規(guī)定》是一個道理。擔負領導責任的陳副局長都可以“知法犯法”明知故犯,那還怎么去要求部屬也兩袖清風?
廉江市此項《緊急通知》,當然是沖著陳副局長事件來的,而陳副局長事件之所以得以曝光,又完全仰賴記者的功勞,而假如記者也不來“管閑事”,也不來搞監(jiān)督的時候,到底還有誰會監(jiān)督領導干部借婚喪嫁娶喬遷升學等機會斂財的腐敗行為?
一處“目前廉江市最好的酒店”,一種典型的斂財腐敗行為,甚至還公開公然收取了“一些賭場和娛樂場所老板”的紅包,當場就有大量的公安干警,如此公開的腐敗行為,如此公開的違紀行為,紀委的同志們咋就沒有聽到一點風聲呢?公開的腐敗行為沒有人來制止,更沒有人來暗訪,那出臺這樣一個事后諸葛亮的《緊急通知》又有什么樣的實際作用?
“主角”是當地主管治安的公安局領導,那當地的治安工作是不是就帶有保護與被保護的嫌疑?就可能藏污納垢?就可能存在大量違法亂紀的行為?敢收賭場和娛樂場所老板的紅包,其行為本身就是違法亂紀的行為,其領導治安的功能又能好到哪里去?
主管治安的在破壞紀律,公開收紅包腐敗,主管紀檢的也別只管發(fā)紅頭文件就萬事大吉。類似的文件本身每年都要印發(fā),類似的“硬性規(guī)定”本來就掛在墻上,可到頭來正是因為監(jiān)督的虎頭蛇尾才被徹底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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