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趕上“新條例”出臺之前的好日子,山東聊城東昌府區(qū)政府采用“株連”公職人員的手段,促使村民簽訂拆遷協(xié)議。陳莊村柳園街道陳莊村四十余名公職人員,因親屬沒有簽訂拆遷協(xié)議而遭政府通知要“開除公職”。
在“新規(guī)”出臺之前,各地如火如荼的搶時間,惹的專家也坐不住紛紛急諫國務院。若說這事還 真有點離譜。新年新氣象,各種動聽的溢美之詞猶如花團錦簇,對于2010年的美好藍圖勾畫的多一個線條都插不進去。這里還轟轟烈烈地響徹著推土機轟鳴下的叟哭媼嚎,“貪欲熏得官商醉,直把09做10”怎么看都不是多么和諧的盛世景象。要說當局催生出這些“千手觀音們”火急火燎的在新年來臨之際為群眾謀福利那還真算得上2010的新氣象。不過,事實是都能想到的,如果中間沒有什么驅(qū)動下的乖張還真是說不明白。那,事實的原因我們既然是知道蓋非如此了,想不明白的是權(quán)力怎么就由著性子去作孽?
看看聊城某位官員的一句肺腑直言也許會明白“政府做的事就是合理合法”。意思再明白不過,政府是凌駕在法律上的政府,不但是這樣而且政府就是生產(chǎn)法律的地方,這樣的強盜邏輯下“新規(guī)”頒布之后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事情到這一步如果當局還有一點善后的水平也就算了,偏偏聊城市東昌區(qū)政府以公文的形式回應“工作中,我們進行了廣泛宣傳,將拆遷補償安置說明書、致陳莊群眾的一封信,逐家逐戶送到群眾手中,對不明白的群眾進行詳細解釋。在拆遷過程中,我們對群眾除發(fā)放臨安費外,每戶又補助取暖費1500元,并積極聯(lián)系過渡房源,免費提供搬家車輛。我們處處為群眾著想,沒有采取任何強制措施,下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宣傳,做更加周到細致的工作,切實把這項群眾擁護的民心工程做好。”(《大眾網(wǎng)》2010年02日)
前一日村民要聘律師維權(quán),今一日在當局的公函里卻成了“群眾擁護的民心工程”。這個華麗的轉(zhuǎn)身比體操運動員都做的還要漂亮。不排除輿論被“少數(shù)不明真相”的群眾所挾持,但根據(jù)我們的經(jīng)驗“合理合法”的政府更有這樣的能力,而且成為慣用的一種手段。并且事實如果真像東昌區(qū)政府發(fā)布的那樣“美好”這些居民還要打官司維權(quán),還真是需要“閹割”的刁民了。這年頭“詆毀”政府的事情還不是“一件小事”,倒是王帥后來在我們看來反映了一些政府黑幕的意見,卻被跨省追拿為之付出了慘重的代價。現(xiàn)在來看這種官、民大相徑庭的說法一定是哪里出了問題。民意一旦被官樣文章所強暴而且就我來看這樣的強暴也說不好就不是“慣犯”,這個問題不解決依靠政府去執(zhí)行的“新規(guī)”出臺一千部也于事無補。
法大還是權(quán)大?民為本還是官為本?基本屬于是說的比唱的都好的事情。新年伊始這些趕著好時候涌現(xiàn)出來的拆遷風,其實不是很能說明問題么。這種陳詞濫調(diào)連個新酒瓶都不要找,只是“2010年的第一場雪,比以往來的更早一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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