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副局長劉勝強為慶賀女兒結婚,大擺110余桌喜宴。記者了解到,劉 勝強嫁女喜宴上平均每桌的花費在5000至6000元,以100桌算,總花費約50萬至60萬元。深圳市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事件揭露后立即派人到機場公安分局調查(1月5日《廣州日報》)
前車之覆,后車之鑒。同為公安局副局長,同樣在廣東省,并且該副局長還毫不回避自己對“近日廉江公安局副局長陳錫照因為設宴收紅包被停職”很關注,卻毅然決然地大擺酒宴,大有“拼死吃河豚”的取向,其被調查、甚至因此而“出事”也就沒有什么懸念了。
雖然這次記者在報道時沒有“記錄”大收紅包的現(xiàn)場,也沒有點明到底有多少公職人員參加,但動輒就是上百桌千余人,應該不可能全都是其親友吧!即便按照該副局長所稱的“賓客八成是村里親友”,那還有二成人(200多人)的身份有問題啊!
難道該副局長就不怕遭遇廉江陳副局長的相同結局?顧慮是有的,但他能“逆水行舟”,關鍵還在兩條:一是我沒有公開收受紅包,至于背后有無約定“要送只能鬼子進村——悄悄的進行”,外人不得而知;二是喬遷豪宅大擺筵席是錯上加錯,而我是正當嫁女,搞得熱鬧一點,也是人之常情嘛!
但為何還如此前赴后繼、義無反顧地大擺宴席?在我看來,還有一個原因不可忽視,即當事官員“將自己混同于老百姓”,不僅沒有守住為官的底線,也還完全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
不少官員翻船或落馬后,我們總能聽到這樣的后悔之語——由于將自己混同于老百姓,所以才惹下大禍……現(xiàn)在僅僅在一個地方、一個行業(yè),就屢屢出現(xiàn)大操大辦不惜“赴湯蹈火”的例子,正是一些涉事官員“將自己混同于老百姓”。既然不把自己當官,自然也就沒有做群眾模范的準備,置辦豪宴毫無懼色也就“順理成章”了。
所以,要遏制類似現(xiàn)象,一方面希望我們的官員真正知道為官的苦衷,進而在老百姓面前真正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即便是居家過日子、為兒女置辦婚事,也要克勤克儉、做好表率。另一方面則寄望于官員的管理體系,能夠不斷對“將自己混同于老百姓”的官員加強監(jiān)督檢測,不妨將他們中的部分人“還原”為真老百姓,省得他們想享受老百姓的待遇卻還要冒著法紀查處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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