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游商小販擺攤也是一種不公平
在廣州市城市管理工作年終總結暨部署大會上,市城管委提出“設置一些過渡性臨時擺賣攤區(qū)”的計劃,即在有條件的區(qū)域通過合理設置一些過渡性臨時早市、夜市等,引導無證攤販入場入市經(jīng)營。但遭到了廣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潑冷水”,他指出,這“絕對是一種不公平、不負責任的行為”。(1月20日《廣州日報》)
城管人員與游商小販之間曠日持久的“街道游擊戰(zhàn)”,是很多城市依舊存在的一種有悖于現(xiàn)代文明的不和諧現(xiàn)象。這種沖突的產(chǎn)生以及延續(xù),與其說是城管的職責使命與小販的謀生困境的矛盾,還不如說是現(xiàn)實語境中的城市管理制度與人性溫情民本理念之間的抵牾。立足于城市管理的高度,市容市貌干凈整潔、社會秩序井井有條是一個城市正常運轉(zhuǎn)的應有之義,但以社會底層的小販群體的視角,通過擺攤養(yǎng)家糊口是不得已而為之,并非存心要冒犯社會秩序。
都說城管與小販是“宿敵”,此番廣州城管委卻主動提出“設置一些過渡性臨時擺賣攤區(qū)”的計劃,已然有“化干戈為玉帛”之意。回顧過往,在城管的職業(yè)江湖中,與游商小販的無數(shù)次交鋒,顯然非一章一節(jié)抒寫得盡?,F(xiàn)在看來,個中亦或多或少存在“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成份——城管自身也開始對這場沒有結局的貓捉老鼠式的游戲產(chǎn)生厭倦之感,并著手考量如何讓城市管理更加人性化。若此計劃真能付諸實施,就意味著小販的擺攤地位將部分“合法化”,這對于飽受狼狽逃竄之苦的游商走販誠可謂是一大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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