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納稅大戶該歇歇了
首先,眾所周知,納稅是企業(yè)和公民應盡的義務,征稅是稅務部門應盡法定的職責。不管政府是否獎勵納稅大戶,納稅大戶都應該依法納稅,而且一分還不能少,任何人和企業(yè)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絕納稅和逃避納稅,否則就是違法。從這個角度來說,沒有必要對納稅大局給予資金獎勵。
其次,政府巨資獎勵納稅大戶,這涉及到財政預算的運用,就必須得到人大的批準和許可。試問一下,政府獎勵納稅大戶的政策有得到本級人大和上級人大的批準嗎?而且數(shù)額巨大,有進行民意調查嗎?有得到廣大老百姓的同意嗎?如果沒有,這就涉嫌濫用和浪費納稅人的稅收,而且在程序上也違法。
最后,事實上對于地方政府獎勵納稅大戶的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在1999年就已經下發(fā)文件明確規(guī)定禁止。國家稅務總局的〔1999〕94號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表彰獎勵納稅人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中明確規(guī)定各級稅務機關“不得以任何形式動用國家稅款獎勵納稅人”,即使“對依法納稅、自覺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進行表彰,應以精神鼓勵為主,嚴禁使用國家稅款獎勵納稅人。”雖然天津北辰區(qū)的重獎不是當?shù)囟悇詹块T采取的措施,但實質上動用的仍然是國庫資金,本質上沒有任何區(qū)別。從這點上說,天津北辰區(qū)重獎納稅大戶的做法不符合中央的有關精神。
在批評天津北辰區(qū)重獎納稅大戶的做法,根本是要批評各地重獎納稅大戶的這種招商引資的政策,各地的重獎納稅大戶的做法該歇歇了。事實上獎勵納稅大戶不如做好企業(yè)發(fā)展的服務,少對企業(yè)吃拿卡要,這比獎勵更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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