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給周正龍一個申訴的機會
www.fjnet.cn?2010-02-08 10:14? 阮占江?來源:青年時報
我來說兩句
從報道披露的情況來看,周正龍在申訴書里這樣提到:自己當初之所以兩次在法庭上默認造假指控,是因為法官曾到看守所告訴他,如果承認虎照造假,就可以緩刑回家,否則,光私藏子彈同樣可以判兩三年實刑。由于他當時風濕性腿痛嚴重,為回家治病,只好接受指控。周正龍的說法是否屬實尚需調(diào)查,但這其實已涉及到了司法程序不公的問題。為此,有關方面理應接受周正龍的再審要求,啟動再審程序。
而且,及時啟動再審,也是消除社會疑慮、維護司法公正與社會法律信仰的迫切需要。實際上,周正龍案公布后,不僅周正龍的妻子多次對媒體表示,“該坐牢的不應該僅僅是周正龍一個人”,而且廣大民眾也是紛紛不滿。因為周正龍本人只是一個農(nóng)民,不會電腦,也不會圖片處理,其背后必然還有他人。遺憾的是,雖然周正龍最終被追究了刑責,但其他犯罪嫌疑人卻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沒有一人被追究刑責。這種以行政、黨紀處分代替法律審判的行為,不僅不足以最大限度還原案件的真相,而且也難免會讓人產(chǎn)生一種周正龍只是“替罪羊”、司法公正被扭曲與遮蔽了的感覺。
由此來看,司法部門理應正視周正龍的申訴要求,及時依法啟動再審程序,對一些依然帶著問號的事情重新進行調(diào)查取證與依法審判,從而盡快還原華南虎案的真相,有效維護司法的尊嚴,維護民眾的法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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