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牛乞丐”的婚戀挫折看反對父權的必要
需要指出的是,這里的問題不是對殘疾人的輕視問題,而是父權(此處指狹義父權而言,就是父親之特權專權的意思。)的惡意彌散問題。換句話說,即使夏海波是肢體健全人,也很有可能遭遇到被女方父母橫加阻撓的厄運。而觀察四周,放眼域內,這樣的事情還少嗎?越俎代庖地將子女所鐘愛者的容貌身高收入學歷家庭等等打入劣等,然后行棒打鴛鴦之惡事者,還少嗎?甚至有的家長為了拆散孩子自我選擇的終生伴侶而胡攪蠻纏指天畫地尋死覓活,直到看到勞燕分飛,兩地相思的結果而罷休。
可是,這些行為居然都以走遍天下都有理的那一句:“我這是為你好!”來正名。這可就是父權的集中表現了。以愛的名義行劫奪子女自我選擇的權利,通過制造人間苦劇悲劇(那些被毀掉了主動選擇的幸福的人們會以怎樣的心態(tài)和做派去過接下來的日子,去對待周圍的人們呢?)來實現自己一己私念(好可怕的“我的孩子我做主??!“),這般模樣的愛,是不是太過沉重了呢?古語有云: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這是勞動群眾從實踐中總結出來的教訓。為人父母者當常常念之思之。
婚姻是愛情的加油站,自主選擇的婚姻才能長久保鮮生活。這樣的道理似乎不需要過多去講。而古今中外的婚約誓詞無不是現實與浪漫的結合。王子與灰姑娘,美女與壯漢,八旬老翁與二八嬌娘,窮小子與大公主,打工仔與大學生,殘障人士與妙齡少女,只要真心相愛,執(zhí)手趕路,為人父母者又何必基于傳統積習和一己私利而計較于懷甚至從中作梗?
“最牛乞丐”的經歷告訴我們,反對父權的任務遠未完成,其癥結在于如何從抽象的不可琢磨的可以任意解釋的“情”突破開來來,歸位到那具體的明明白白的不能夠刻意回避的“利”字上去。如此繁重的任務需要全社會來共同完成,因為這并非“反對父權”一句話這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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