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發(fā)布的《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指出,地方政府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shù)。商業(yè)銀行可根據(jù)風險狀況,暫停發(fā)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shù)丶{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fā)放購買住房貸款。這一通知還要求,發(fā)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chǎn)收益的調節(jié)作用。(4月18日《京華時報》)
暫停三套以上房貸,顯然是繼要求對貸款購買二套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之后,國務院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打擊投機炒房的又一重拳;納稅證明更是直指“炒房團”和跨地區(qū)炒房。嚴厲的信貸政策,表明房價調整的步伐大大加快,如果開發(fā)貸款再收緊的話,房價回歸理性是可預期的。據(jù)報道,在政府調控樓市重拳出臺后,深圳、上海紛紛出現(xiàn)投資客拋盤,而北京則出現(xiàn)浙江投資客單筆上億的拋售。
事實上,幾乎每次樓市發(fā)生“地震”,嗅覺靈敏的炒房客都會集中拋盤甚至忍痛折價拋盤。但政策風頭一過,炒房客往往又一窩蜂重操舊業(yè),繼續(xù)哄抬房價。所以,這次樓市炒房客是否真的大撤退還需觀察;政策效應持續(xù)多久,房價究竟能否回歸到位,也需審視。
需要提醒的是,不能錯誤地認為,炒房客一拋盤,打擊炒房的政策就見效了。因為,目前購房人中投資投機的很多,個別拋盤現(xiàn)象,并不表明政策已見效。只有出現(xiàn)大面積炒房客拋盤現(xiàn)象,并且房價回歸到合理水平,才能證明調控取得實效。
有關部門還應注意,絕不能讓炒房客輕易逃脫市場懲罰。這些在市場興風作浪的炒房客,哄抬了房價,增加了自住型買房人的負擔,提高了政策調控的成本,不能輕易讓他們拋盤后拿著暴利輕松脫身。讓炒房客付出必要的代價,對他們而言是個教訓,對平抑房價也有好處。
普通人買房投資還可容忍,但機構炒房則讓人難以接受。據(jù)報道,上海有機構一次出售近百套房,單套總價接近千萬,總金額高達數(shù)億元。這說明樓市有不少機構炒家興風作浪,這類炒家對房價哄抬更明顯也更可惡。若不嚴厲懲罰這類炒家,不利于打擊投機炒房。
如何懲罰炒房客?我認為可從三方面入手:首先要加快樓市調整步伐,改變土地出讓政策、增加保障房供應,促使房價快速下行。房價下行速度越快,炒房客利潤越少、“出血”越多,懲罰力度也就越大。
其次,合理引導住房消費,讓炒房客拋盤時無人問津或少人問津。合理引導消費的辦法是,既要讓公眾樹立正確的住房消費觀念,又要改變購房者買漲不買跌的預期。
再者,不能讓調控政策再反復。以往經(jīng)驗表明,樓市之所以投機客多,原因之一就在于政策反復。比如說,平抑房價的政策還沒有讓房價回歸到位,政策執(zhí)行就越來越松,甚至平抑房價的政策還沒有退出,救市政策馬上又來了。如此,我們將永遠趕不走興風作浪的炒房客。
馮海寧(北京 媒體從業(y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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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2-15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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