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奔馳車在交警蓮湖大隊門前接受排查。記者李安定攝
24日,西安市26歲的女交警被一輛奔馳越野車拖出約20米,奔馳車從她胳膊上輾過后逃逸,女交警右胳膊骨折。交警大隊調查發(fā)現車牌號為陜O01696,系華陰市委政法委書記,但該車號對應的是一輛別克車,并非奔馳越野車,至于該車是否套牌車,正在進一步調查中。(4月25日《京華時報》)
又是一起因為“特權車”而造成的社會悲劇,又是一次為“特權車”而產生的社會爭論。女交警執(zhí)勤無奈被O車牌的“特權車”碾過,是車牌賦予的權力太猖狂,還是女交警不懂事?一時成為了網友們爭論的焦點。然而,走出這表面的爭論,無論是權力太猖狂,還是女交警不懂事,其背后的實質都是一樣,這一切都是套牌的“特權車”而引起的。
或許,要不是車牌號帶個“O”,車主就不敢這么的囂張;要不是車牌號帶個“O”,網友就不會指責女交警的不懂事。然而,或許終究只是美好,現實卻是殘酷,最后女交警因為不懂事被囂張的“特權車”車主碾過,讓人既感惋惜又覺無奈,同時其原因也值得思考。
本來,產生這樣的悲劇,按常理我們當指責車主,追究刑責。然而,在這起特殊的交通案件里,女交警卻也成為眾多網友在同情之余的指責對象,“小交警不識大體”、“女交警不懂事”、“開車的人沒錯!錯就錯在小交警出現在了自己不該出現的地方!”……網友為撒頻頻指責女交警的不懂事?這或許已經不是單一層面而言了,更多的還是對整個社會現象的寫照。筆者認為,之所以出現這樣現象,“O”牌車的特權現象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
那么,為撒會有這些特權現象呢?筆者認為有兩方面的原因,第一個是從產生特權的主體來說,所有者自我規(guī)范和管理不夠,意識不夠高;第二個是從社會群體的客體來說,這種車牌號區(qū)別使大眾對其產生了一種權威崇拜的心理。主客體一結合,就產生了特權現象。在這里,要說是女交警不懂事?那么也是因為權力太猖狂以及民眾的普遍默許態(tài)度造成的。
其實,在這個案件里,車牌被套也是一個值得讀者關注思考的細節(jié),或許,這也進一步證明了“特權車”的特權現象。很明顯,車主借“O”牌目的或許就是耀虎揚威,長長面子,殊不知遇到個不懂事的女交警來礙事,失掉了面子,氣憤之余釀此悲劇也未嘗不無可能。
此次案件或許只是這種社會現象的一個小部分,特殊號段車牌泛濫及其游離于交通執(zhí)法之外的現象已經很嚴重,這不僅損害政府形象,而且成為交通領域社會不公平問題的一個焦點,阻礙著依法治國和和諧社會建設進程。筆者希望相關部門能對此加強管理,只有側地清除特權意識,加強對權力的監(jiān)督,才能側地避免“不懂事”交警悲劇的再次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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