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陽縣酈家坪鎮(zhèn)干部羅才兵因耕牛導致的鄰里糾紛,將同村一名男子打死,其領導表示“書讀得多,但社會經(jīng)驗很不足”,打傷人后,竟然不知道如何撥打120。據(jù)稱,羅才兵今年元月剛到鎮(zhèn)政府報到,他的另一身份是湖南某高校在讀研究生,這個學歷在該鎮(zhèn)公務員中是最高的。(4月28日瀟湘晨報)
表面看來,都是一頭牛惹的禍,讓這名剛走上工作崗位的高學歷干部犯下低級錯誤——自己動手,揮起棍棒,釀出人命,最終也將自己送進牢獄,這是何等地悲愴!
按理說,一名大學生過關斬將,考取公務員,應該有著基本的素質,更該懂得“君子動口不動手”的古訓,遇到問題和糾紛,大可以通過組織調解或司法訴訟等途徑來解決,而一語不合,便棍棒相加,一出手致千古恨,家庭和國家花費巨大代價培養(yǎng)出來的人才,就這樣曇花一現(xiàn),毀于“一旦”,不免讓人惋惜和遺憾。
在這一事件中,肇事村官一句“我一個鎮(zhèn)干部處理不了,還有誰處理得了”,話語中透露出一種高人一等的傲慢和法律知識的欠缺。此中,家境不好、心理壓抑都不該是其打人致死的理由,而在出事之后,鎮(zhèn)黨委書記稱其“社會經(jīng)驗不足”,也讓人難以接受。據(jù)此推理,難道社會經(jīng)驗豐富了,便可以動過權力來向村鄰施壓,或通過派出所來出面搞掂,直至“殺人于無形”?依我看,年輕村官的義氣殺人,根本上還是法律意識的欠缺,與年輕大小和社會經(jīng)驗是否豐富無關。這也提醒大學生,應當加強學習,提高素質和能力,而大學也要加強教育,不留死角和盲區(qū)。
應當說,一名剛走上工作崗位的大學生,不可能沾染更多的官氣和痞氣,羅才兵打人致死,人們更多相信是失手,但每個人的生命都不可以被隨意剝奪,作為一名村官,即便是失手將人打死,也要承擔法律責任,“社會經(jīng)驗不足”顯然不足以成為干部打死村鄰的理由和借口,而法律也不會因為他的“社會經(jīng)驗不足”而網(wǎng)開一面。年輕村官打死村鄰,也給社會帶來更多的警醒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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