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商丘市拓城縣,制造冤獄似乎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前段時間曝光的、震驚全國的趙作海冤獄就是發(fā)生在這個地方,而這幾天該地再次被爆出,當(dāng)?shù)鼐接眯逃嵄乒┑仁侄巍捌偏@”的一起搶劫、輪奸案是冤案,這次不是一人倒霉,而是當(dāng)?shù)?名農(nóng)民倒霉。
據(jù)《南方都市報》報道,事情大致是這樣:2007年,劉傳軍等柘城5村民因涉嫌搶劫、輪奸被抓。2008年11月,商丘中院對5人作出有罪判決,其中最高刑期為死緩。2009年8月,河南省高院二審將該案發(fā)回重審。在警方補充偵查期間,今年5月,柘城縣公安局接待了5人家屬的上訪,并對案件進行評查。重新偵查顯示,5村民涉嫌搶劫的事實不能認定,而涉嫌的輪奸案真兇也落網(wǎng)。上周,5村民已被取保候?qū)彙?/p>
關(guān)于這件事,最令人驚詫的是這么一句當(dāng)?shù)赜嘘P(guān)人士的話:“這是公安系統(tǒng)內(nèi)部糾錯機制的成績?!边@話聽得令人心潮蕩漾的地方在于,沒有錯案就沒有糾錯的成績,相當(dāng)于沒有困難,也要制造困難的壯舉。這是何等的邏輯啊。搶了人家一座樓,然后給了被搶者一間房,還算您普渡萬民了?再說無論怎么,也不能把這個功勞放在自己頭上吧,那明明是河南省高院二審的功勞,他們發(fā)現(xiàn)問題,然后才最終導(dǎo)致冤案被平反。要是這個機制真的有這么大的作用,估計這種事情發(fā)生的幾率本身就不會大。
這個糾錯機制是不是有用先不說,他們另外的糾錯機制,倒是啟動得相當(dāng)快捷——有自稱柘城政法委的人士,讓律師給當(dāng)事人家里做做工作,說這個案件沒法進行審理了,屬于事實不清;他們會想辦法把這幾個人先放了,但約法三章:第一不能上訪,第二不準(zhǔn)接受媒體采訪,第三不能要求國家賠償。蒙冤者的家屬也這樣告訴記者:“在劉傳軍被釋放前,公安局讓我們不上訴,如果不上訴,馬上就可以見到人,只要上訴,就不讓你見了。”
我個人覺得這才是他們最擅長的糾錯機制,如果命名正確的話,這大概不該叫做糾錯機制了,而是叫做“不認錯機制”。雖然我們并非是法律專家,但也知道,無論是接受新聞媒體采訪還是要求國家賠償,都是公民應(yīng)該具有的權(quán)利。
我的朋友王興律師曾言,錯誤在任何一個社會都難免,難能可貴的是糾錯機制能持續(xù)有效地運作,這是社會管制水平高下的一個標(biāo)志。此事的重點是不顧冤假錯案存在且長期不能解決的現(xiàn)實,不顧糾錯機制名存實亡的現(xiàn)實,抓住這一個個案就著急表功。在一個頻繁出現(xiàn)這種事的地方,這不但不是表功的時候,反而是他們的上級機構(gòu)應(yīng)該嚴查之地。把當(dāng)?shù)剡@類案件梳理一下,說不定有更多的冤案。
所以,在一個前有制造冤案、后又遮蓋掩飾的地方,就別說什么糾錯機制了吧?不是說我這個人喜歡挑別人的刺兒,而是我深知,在這樣的地方,冤案的平反一定會是個案,而制造冤案有可能倒是一種常態(tài)。因為平反越多則冤案越多,這純屬一個最簡單的邏輯問題,在這個邏輯問題下面,當(dāng)?shù)氐乃痉ㄉ鷳B(tài)恐怕是個不簡單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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