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的啟蒙教育缺少重要一環(huán),致使災難性事件一再成為道德性事件。在突發(fā)災難中,具有應對危機的常識和智慧、有條不紊的組織和疏導能力、專業(yè)和必要的救生知識,這比規(guī)定“誰先走誰先留”要重要得多呀
湖北省教育廳近日新制訂了高校教師師德行為規(guī)范,其中禁止教師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社會安全事件中不顧學生安危搶先逃生。
從生命的價值意義來說,生命權都是平等的,在強調教師的道德責任的同時,也必須承認,他也是凡人,也有求生的本能和對災難的恐懼,他的責任感,不只體現(xiàn)在對學生和社會,也包括對家庭和妻兒老小。
長期以來,我們的教育過于強調道德責任,而缺少對生命平等理念的灌輸,這樣做的結果適得其反。缺少對生命價值的深刻認識,道德責任也必將行之不遠,反而暴露教育的虛偽。禁令的負面性也正在于此,拋開對教師生命權的尊重而空談師德和職業(yè)精神,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先跑教師的出現(xiàn),令人遺憾的不是師德的沉淪,而是啟蒙教育中理性和科學精神的缺失。為什么我們的教育總是只強調道德不重視常識教育呢?正因為我們的啟蒙教育缺少這一重要環(huán)節(jié),致使災難性事件一再成為道德性事件。在突發(fā)災難中,具有應對危機的常識和智慧、有條不紊的組織和疏導能力、專業(yè)和必要的救生知識,這比規(guī)定“誰先走誰先留”要重要得多呀!災難事件中首先需要的是確保所有人的生命權不遭受傷害,而不是拿教師的安危去祭道德的神龕。
不可否認,教師是個比較特殊的職業(yè),社會天然寄予其道德厚望和精神信任,但這個要求應該體現(xiàn)在教師的從業(yè)門檻中:既然選擇這個職業(yè),就應當具有一定的職業(yè)犧牲意識,而無權在寬進嚴出的選拔政策之外,附加以道德為名的“職業(yè)綁架條文”,這儼然已經超出了教師的職責范圍。何況,“范跑跑”事件畢竟是個例,不足以概括教師群體。為什么忽略汶川大地震中十數(shù)位教師舍己救人事跡,而僅僅針對道德爭議性的事件出臺禁令呢?
- 2009-06-30要想短時間內消除乘客對公交大火的恐懼,不妨考慮隨車配個安全員講解基本逃生技能。
- 2009-06-08公共交通逃生問題應高度關注
- 2009-06-05逃生知識,不能只靠民間自學
- 2008-06-04用危房鍛煉孩子“逃生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