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壩天驕年華小區(qū)內的陽光幼兒園小班舉行了一場特殊的開學典禮。典禮上沒有小朋友,全是孩子的父母或者爺爺奶奶。大家人手一份《陽光幼兒園父母學習協(xié)議》。協(xié)議用書面的形式,強制要求家長必須做到一些事項。否則,幼兒園會對家長采取相應懲處措施。(9月17日《重慶晚報》)
看意思,幼兒園很有雄心,兼職做起了成人教育學院。
中國的家長確實需要教育。推動世界進步的手,就是推動搖籃的手。問題是,推動搖籃的手也有高低之分,而且,中國的家庭教育問題多多,政府沒有把它提升到應有的高度,社會也沒有給予廣泛的關注。人性的荒漠化日趨蔓延,叢林法則無所不在,社會事件、家庭悲劇層出不窮。我認識的高學歷朋友中,甚至有一些身為人母者發(fā)愁,說自己的孩子太善良了,以后咋過呢?言下之意怎么想點法子讓孩子變得不善良。所以,教育家長很必要。問題是教育什么,如何教育,這涉及到教育理念與教育方式等問題。
陽光幼兒園的第五條協(xié)議稱:孩子入園三年中每月必須抽出一小時參加幼兒園安排的父母學習課程,并按時向老師上交學習體會。無正當理由,累計三次不完成作業(yè),家長必須到幼兒園做一天義工。第六和第七條提及,家長須在生活中努力做好孩子的人生榜樣,如在孩子面前有說臟話、闖紅燈、隨地吐痰等不良行為,被院方記錄3次以上者,父母要組織父母學院學員學習沙龍一次并承擔經(jīng)費。如果學校發(fā)現(xiàn)父母在孩子面前和別人吵架甚至打架,父母要承擔組織一次父母學院學員的親子活動并承擔經(jīng)費。
園方聲明,引進的是國外先進理念。確實有國外色彩,比如義工與沙龍等概念,但是否先進另當別論。西方教育理念強調自由,但自由的前提是,不得妨礙別人的自由。西方教育理念還強調人權,認為人權是生命權、財產權與自由權的三合一。延伸到課堂教育,就是,孩子在課堂上可以隨時提問并參與討論,但不得違背規(guī)則,比如干擾秩序。多次違背,教師無權對學生體罰,卻有權把家長叫來陪讀,直到孩子知道遵守規(guī)則為止。這里面也有強制性,但這種強制背后折射的核心思想是自由、人權以及為此而設立的人性化的游戲規(guī)則。
陽光幼兒園的動機也許是好的,但動機的正當性,遮不住理念與方式的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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