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遷條例曾經(jīng)山重水復何時柳暗花明
www.fjnet.cn?2010-11-01 13:46? 張千帆?來源:青年時報
我來說兩句
E
多數(shù)不可犧牲少數(shù) 少數(shù)不可綁架多數(shù)
青年時報:剛才你提到“公共利益”的界定,最有效的方式是讓公眾參與,比如如果90%以上的相關人都同意拆遷,就可以拆遷,但也有不少人不同意這個做法,你90%的人怎么就可以左右另外10%的利益呢?
張千帆:我剛才所指的,是解決“公共利益”的界定問題。你現(xiàn)在所指的,則是“公共利益”界定之后的問題——可以拆遷,但要保證每一個被拆遷者都能得到足夠的、公平的補償,在這個問題上,就不適用多數(shù)原則了,你90%就不能抹殺另外10%的少數(shù),不能讓10%的少數(shù)為90%的多數(shù)做犧牲。當然少數(shù)也不能要挾多數(shù),也就是即使得到了合理的補償也拒絕拆遷。當然補償是否充分,也要有一個認定機制,比如由專門機構來評估,如果有一方對這種評估不接受,還可由法院來作最終裁決。
F
司法介入 這個應該有
青年時報:您提到了由法院介入拆遷。我注意到這次研討會上也有專家提到了拆遷程序的規(guī)范問題,強調(diào)強制拆遷一定要有法院裁決;強拆行為必須由法院實施;強拆人員必須是公職人員。但中國的現(xiàn)實是,法院怎么可能站在拆遷戶一邊呢?一般認為,法院總會站在政府一方,從而其判決的公信力也大打折扣。
張千帆:這確實是一個很嚴峻的現(xiàn)實問題,但改革目前的司法體制任重道遠,不能把拆遷的公正寄托在司法體制的改革上面。我的看法是,法院對于維護被拆遷人的權益還是會起到一定作用的,司法介入,有比沒有還是要好得多。而且如果你覺得法院的判決不公,還可以上訴,上訴到中級法院、高級法院,更上一級的法院與地方的利益關系相對就遠一些,從而可能作出相對公正的判決。
相關新聞
- 2010-10-27新拆遷條例征求意見8個月仍無下文 血遷仍繼續(xù)
- 2010-09-26“附子彈限拆通知”是對新拆遷條例的倒逼
- 2010-09-20宜黃自焚事件“催生”新《拆遷條例》
- 2010-09-19新拆遷條例擱置半年終出初稿 思路有根本轉(zhuǎn)變
- 2010-08-10新拆遷條例爭議東航承諾航班延誤最高賠千元
- 2010-08-10新拆遷條例可能難產(chǎn) 是否保留強制拆遷爭議大
- 2010-07-27學者表示新拆遷條例不會死
- 2010-07-26新拆遷條例真會“胎死腹中”嗎
- 2010-07-26新拆遷條例的阻力在于權力錯位
更多>>視頻現(xiàn)場
更多>>囧視頻
相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