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尾市煙草專賣局負責人因被網(wǎng)絡曝光種種問題而引起各方關注,被網(wǎng)民稱為“比最牛煙草局長還?!?。曝光問題包括:一個月招待費高達200多萬元;違規(guī)調入和提拔重用親友30多人等等。但當記者向廣東省煙草專賣局核實情況,卻被對方以“我們正在調查,你們不要影響我們調查”為由拒絕。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涉及國家法紀、公共利益、國有資產(chǎn)等有關問題絕非簡單的“家丑”,理應自覺接受社會和公眾的監(jiān)督。煙草系統(tǒng)是國有企業(yè),不是誰的私家財產(chǎn),以“正在調查”作為擋箭牌,逃避甚至拒絕輿論監(jiān)督,與黨和政府的要求不符,與時代的要求不合,也是有關行業(yè)和部門長期形成的特權意識的反映。
“自我調查”能否經(jīng)得住考驗同樣值得重視。事實上,2010年10月,此事已經(jīng)經(jīng)歷了一次“自我調查”,但結果卻是:只見詢問被舉報人而不見走訪舉報群眾,只見公布結論“反映情況基本失實”而不見公布調查的具體過程和細節(jié)。難怪網(wǎng)民質疑這樣的調查純屬“自欺欺人”。
經(jīng)不起公眾評判的“自我調查”,其結論自然難以服眾,而有了第一次對公眾的敷衍塞責,其后續(xù)調查如果仍然停留于“自我調查”,難免同樣引起公眾的不信任。眾多網(wǎng)民對該局“正在進行”的第二次“調查”的揶揄,當在情理之中。
不管是壟斷國企還是政府部門,每一次“自我調查”都是對自己公信力的一次考驗,任何有違公開、公平、公正的行為,都將破壞社會誠信基礎,并使自己的公信力流失。特別是對政府部門而言,坦然接受輿論監(jiān)督,多方走訪傾聽舉報群眾意見,公布詳細調查過程和證據(jù)以彰顯公正,正是“執(zhí)政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
- 2011-01-05變相煙草廣告被叫停有先例
- 2011-01-05紅塔集團涉變相煙草廣告 大學教師發(fā)起訴訟
- 2011-01-05花卉植株多老房似花園洋房 前身竟是煙草“大賣場”
- 2011-01-04我國控煙五年面臨爽約 煙草社會效益達負600億
- 2011-01-04《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全面實施 廈餐館收起煙灰缸
- 2010-12-31央企利潤上繳比例提高 中國煙草等收取利潤15%
- 2010-12-31央企明年上繳紅利提高 煙草石油等抽取15%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