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一項針對杭州地區(qū)15所高校1200名大學生展開“五險一金”認知度調研,結果顯示接近七成學生對“五險一金”不熟悉甚至一無所知,能夠準確說出“五險一金”具體內容的學生不足一成。
應該說,這是一種社會知識的欠缺。“五險一金”(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是目前在用人單位中廣泛推行的社會保障制度。遺憾的是,大學生們也許知道很多特定的專業(yè)知識,也許在考公務員的過程中知道了很多所謂的“行政技能”,卻對社會保障制度知之甚少。
繳納“五險一金”加入社會保障安全網,屬于公民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強制性。調研結果顯示,只有20%的人表示“肯定”要求用人單位落實“五險一金”,其余八成人則“從來沒有”或者“根據情況”向用人單位要求落實,超過50%的大學生不了解繳納社保的強制性,不知道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保護自己合法權益不受用人單位侵犯。這說明大部分大學生既不敢大膽向用人單位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也沒有積極了解如何維護個人權利的公民自覺。
大學生個人權利意識的淡薄和怠慢,不是光靠一門課普及法律法規(guī)知識就可以改變的,它需要個人權利本身得到全社會的承認、重視和保護。從高校的角度來說,首先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網絡體系去保障大學生個人權利。以就業(yè)指導中心為例,同類機構在香港高校一般稱為就業(yè)服務中心,名稱的差別體現機構設置的不同思路。就業(yè)指導中心,通常的工作是行政官僚系統(tǒng)對學生實施管理與指導,督促畢業(yè)生盡快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確保就業(yè)率,管理好戶口和檔案事宜。后者則確認學生有權利要求和享受各種服務,其中一項重要工作內容是詳細羅列學生簽約前需要注意的事項和法規(guī)(例如勞動合同法,雇員獲取賠償條例等),就學生求職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做單對單專業(yè)咨詢。
調查過程中發(fā)現,有人認為與其交保費,不如拿去投資賺錢,還有人認為只要收入高,無需理會福利。這表明不少大學生將社會保險當做是可有可無的身外物,甚至是一種外部強加的負擔,想方設法“逃?!?,并沒有認真嚴肅地對待。這讓我想起香港老師對內地大學生的一句評價:你們對社會重大議題通常有著令人驚訝的、近乎深思熟慮后的系統(tǒng)觀點,并且?guī)в泻軓姷膰乙暯?。通俗點說,長于針砭時弊、說話成套、格局高遠。這原本是一句稱贊,可是放在這則顯得尷尬。與對國家興衰、社會公秩的敏銳相比,大學生對關乎個人權益的“小事件”小心翼翼,甚至疏忽輕慢,重國家而輕個人。
當然,從學校方面而言,高校也需要讓渡足夠的自治空間,讓大學生們自我組織學生社團,充分表達自己的訴求、爭取自己的權利。以學生宿舍生活為例,內地高校實行的是自上而下、集中統(tǒng)一由校方進行的全權管理。而香港高校素有學生自治的宿舍文化傳統(tǒng)。學生自己選舉并組成宿舍委員會,自主管理日常宿舍學習和生活,而校方只是起配合和規(guī)范的角色。學生宿舍委員會,根據學生的意見有權聘請合適的宿舍管理員,組織比賽和文藝活動等,學生們逐漸在行動中培養(yǎng)表達的習慣和保護個人權利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