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強行”罰1000何以惹非議
www.fjnet.cn?2011-04-06 09:47? 弓刀?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最近,《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草案三審獲通過,“非機動車違反交通管制強行通行且不聽勸阻的罰款1000元”引起熱議。有人大代表認為,“騎自行車的不是達官貴人而是草根百姓,罰那么重于心不忍”。
當然,起草者也能舉出理由。畢竟,罰款的前提是“違反交通管制”強行通行且不聽勸阻。道理是這么講,但現(xiàn)實問題呢?其一,現(xiàn)在很多“拜客”(Biker)對目前本地的城市道路是不滿的,因為自行車道太缺乏,即使劃了一條線,很多地方的寬度也立不下一輛自行車。其二,現(xiàn)在出行騎車的,絕大多數(shù)還是無奈 “被低碳”的低收入者,對他們處以千元重罰,先不論名目,確實顯得稍嫌嚴苛。
若再結合本市,這一條款更易讓人聯(lián)想到一些不爽的生活所見。比如,“禁摩”之后,路面清爽了許多,但最近在一些市區(qū)路段,晚上又開始偶爾可見摩托車出沒,這個苗頭需要警惕;又如,非法運營的電單車、電三輪聚眾在某些市區(qū)路段(尤其是地鐵口)大肆拉客,或逆行、或闖紅燈,擾亂了交通。這些“非法車”、“非機動車”違規(guī)舉動的害處,顯然比自行車大得多,若反而管不好,也就很容易觸發(fā)大家下意識的抵觸情緒。
輿論的反彈,體現(xiàn)了存在的問題、普遍的社會心態(tài)與公眾接受度,本該從一開始就列入立法者的考量之中,如今“三審獲通過”的修改草案中,相關條款才受到關注與質疑,這本身就很值得反思。(弓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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