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只是高考的補充”、“自主招生不會取代高考”,過去兩年來,圍繞自主招生改革,一些教育界人士曾在多個場合發(fā)表類似的看法。比如,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前不久表示,高校自主招生,是目前統(tǒng)一高考制度的重要補充,與高考不存在替代關系。清華大學校長顧秉林在“兩會”上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在很長一段時期內(nèi),自主招生聯(lián)考都不可能取代高考。 ”據(jù)稱,這是為了打消公眾對自主招生改革的疑慮,避免引起公眾對自主招生改革的不安情緒,為自主招生改革探索贏得空間。
感覺上,這些說法是給老百姓吃“定心丸”——自主招生改革的步伐不會太快。可問題是,我國目前的自主招生改革,覆蓋面究竟有多廣?已經(jīng)形成“取代高考”之勢了嗎?究竟是教育部門、大學擔心自主招生,還是老百姓擔心自主招生?老百姓擔心的自主招生公平問題,藥方究竟在哪里?
自主招生取代高考,這在當前是一個“偽命題”。首先,根據(jù)我國目前的自主招生改革,只有80所高校擁有5%的自主招生試點權,以這些高??偣舱猩藬?shù)35萬計算,自主招生的總名額僅為17500名,只占高校總招生人數(shù)650萬的0.27%。這么低的比例,何談取代高考?其次,目前推行的自主招生,并非完全意義的“自主招生”,而是基于“統(tǒng)一高考、集中錄取”框架的少數(shù)考生錄取優(yōu)惠,學校沒有完全的自主權,學生也沒有選擇權。
按理,如果教育部門和大學誠心推進自主招生改革,那就會認為上述的比例太低,同時限制還不少。但情況顯然并非如此。更有意思的是,我多次聽到一些教育界人士坦承,自主招生“貓膩”太多。
自主招生可能產(chǎn)生的“貓膩”能不能遏制?是影響公平還是擴大公平?如果推進真正意義的自主招生,這其實不是問題。其一,真正的自主招生,實質(zhì)是學生和學校的雙向選擇,一名學生可以拿到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再選擇確認學校,這樣一來,大學的壟斷地位被打破,高等教育的市場競爭機制建立,那些不重視教育質(zhì)量的學校,很可能在競爭中被淘汰;其二,自主權是大學的基本權利,但落實自主權,不是單一行動,需要建立“學術自治、教授治校、學生自治”的學校內(nèi)部管理制度,招生這一教育事務,由獨立的招生委員會負責,而不受行政干預;其三,自主招生改革,說到底是政府、考試機構、學校、學生權責的全新界定,就是把考試組織權、評價權、招生權、選擇權各歸其位,更容易保障公平。反觀之下,若把所有考試權、評價權、招生權都集中在行政部門手中,會更利于保障公平嗎?
可是,在我國推進自主招生改革過程中,上述核心問題還未涉及,考試權、評價權、招生權基本上還是掌握在行政部門手中??荚囘€是由行政機構組織;學校的招生自主權,只是在錄取時可優(yōu)惠少數(shù)學生20到60分;學生參加多校自主招生,最終只能獲得一張大學錄取通知書;獲得自主招生試點權的大學,沒有推進同步的學校管理制度改革。這樣的“自主招生”,除了折騰學生的精力、增加學生的負擔以及家長的焦慮之外,于基礎教育沒有帶來多元評價體系,于高等教育并無帶來個性人才,自然讓大家畏懼。
是誰擔心自主招生?經(jīng)過這樣的分析,其實十分明朗。有關方面對于自主招生的這種吞吞吐吐的表態(tài),說到底是與高考改革的要求相背離的。推進高考制度改革,國家《教育規(guī)劃綱要》已有明確規(guī)劃——“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政府宏觀管理,專業(yè)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關鍵就在于怎樣推動相關各方面真正放權,將這一規(guī)劃落地。
(作者為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