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在于司法界人人先行守護正義,執(zhí)著追求真相。如果司法界,尤其是律師、法官先沒有原則,沒有底線,妨礙司法的正當(dāng)程序進行,那法律條文就會變成一張廢紙,有再多再細的法律條文也將無濟于事。
最近香港TVB臺在播放一部電視劇《真相2011》,故事主要是講以卓少謙、劉思杰和康芷欣三位律師來反映香港律師界是如何維護司法公正、公平的。尤其是第17集講卓少謙看到警察殺害無辜時堅持說出真相,而不聽從殺害無辜警察上司的暗示而撒謊——把一個律師所應(yīng)該堅持的原則和底線很集中的反映了出來。那他們是如何守護的呢?
要讓司法做到公平、公正,不因權(quán)勢地位而做出偏倚,不因金錢財富而另眼相待,唯一也是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事實本來是怎么發(fā)生的在法庭還原給法官和陪審團看,讓他們做出一個公正客觀的判決。但實際生活中,會有很多時候我們枉顧了事實而做出臆想,甚至扭曲事實的判斷。比如第9集講一個港籍印裔的男青年的“強奸案”時,全集在反映陪審團如何通過自己對被告和原告的觀察來做出合理判決,以最終達成5:2甚至更高票的判決。
很顯然,《真相2011》有意安排了這樣一集來讓觀眾知道陪審團在面對一起戲中有戲,案情復(fù)雜的案件時,能否還原事實本身的面貌以維護司法公正。遇到這樣的案件,就不僅需要律師還原真相的努力,還需要陪審團成員良好的觀察力,足夠的毅力和懷疑精神,不斷從原告和被告的供詞中發(fā)現(xiàn)疑點,前后矛盾的地方來判斷誰是誰非。
因此,維護一個事實本身的對與錯,就不僅需要律師的努力、還需要陪審團成員的努力——而這正是司法正義人人有責(zé)的最好體現(xiàn),甚至有時也需要證人和法官的努力。稍有錯漏,一件復(fù)雜的案件就會出現(xiàn)有失公允的判決。
回到現(xiàn)實,我們所看到的司法是什么樣子的呢?有一點可以反映——當(dāng)一個普通百姓,甚至權(quán)貴遭遇不公時他們首先想到的是上訪,到省里,甚至到北京去上訪,這很能說明我們現(xiàn)在的司法是多么地需要司法界人人的守護。
2011年中國政法大學(xué)法學(xué)院畢業(yè)典禮上,法學(xué)院副院長何兵對他的學(xué)生也做了類似的呼吁:“你不要做包公,你做不成包公可以,但你不能陷害忠良。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底線的遵守?!?/p>
在這里,何兵對他學(xué)生的祝福無疑和電視劇《真相2011》有著異曲同工之妙:每一個律師不必立下宏愿做一個什么包青天,只要你接手的每一個案件都還原了事實真相便可。每一個法官不必做什么驚天地泣鬼神的判決,只要你每審結(jié)一個案件都是基于事實本身做的判決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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