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清書最近三天,廈門兩個孩子先后溺死;而在此前的6月7日事故更多,一天之內(nèi)就有三個孩子溺死……對此,省委書記孫春蘭針對學生安全工作專門作出批示,要求“痛定思痛,汲取教訓,關(guān)愛生命,關(guān)愛孩子”。(8月2日《海峽導報》)
溺水悲劇,接二連三,令人痛心。數(shù)據(jù)顯示,今年上半年廈門發(fā)生的中小學生溺水事件中,70%以上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2010年,非正常死亡學生24人,其中溺亡9人(外來工子女6人)。
痛定思痛,教育部門提醒,父母們,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要履行監(jiān)護人職責,時刻提醒孩子注意暑期安全,看好自己的子女,注意他們的動向。其實,除了反思家長管教不到位,安全教育缺失外,更需追本溯源,做一個徹底全面的反思。如此,才能擺脫“溺水,反思,再溺水,再反思”的惡性循環(huán)。
喜歡耍水,是部分孩子的天性,也是他們的權(quán)利。防溺水,顯然不是靠家長,束縛住孩子的手腳,禁止他們下水,而應該是,為他們,提供安全的游泳場所,讓他們樂在其中。恰恰在這方面,我們做得好遠遠不夠。
國家體育總局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結(jié)果卻顯示,我國包括公共游泳場館在內(nèi)的體育場地“少得可憐”,平均每萬人擁有體育場地只有6.58個,人均僅為1.03平方米。而在日本,這兩個數(shù)字分別是200個和19平方米。
難怪有論者質(zhì)疑說,“如果我們包括公共游泳場館在內(nèi)的體育實施的供給是充裕有保障并且分布均衡的,農(nóng)村的孩子們何以會一再選擇安全風險極高的野外河溝下水”?
如果說統(tǒng)計數(shù)字太過抽象,那么,看看我們的周邊,營業(yè)性游泳館,且別說人滿為患,濟濟一池,光那昂貴的門票費,已足以令外來工子女望而卻步。至于江河湖泊等天然泳池,則由于管理滯后,而存在不少隱患。公益性游泳場館,廉價游泳館的缺失。讓孩子無處可游,不得不四處野游,埋下溺水風險。
“外來工頻頻溺亡”,不僅是一個簡單的安全教育問題,更是一個全局性的公共體育文化資源供給分配問題!唯有疏堵結(jié)合,孩子溺水慘劇,才能徹底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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