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王學明(化名)和高中生小麗(化名)在麗江邂逅成為情人,兩人年齡相差26歲。王學明曾承諾幫助小麗上北大讀書,卻一直沒能實現(xiàn)。今年4月,小麗再次要求上大學未果,便以傷害對方家人相威脅向王學明索要30萬元,兩天后小麗被民警拘捕。(8月22日《京華網》)
首先,北大教授與高中生情人,并不能先入為主地理解為:老教授欺侮未成年少女。因為,這個少數(shù)民族高中生年齡已過20歲,而且自主自愿。其次,對于這起事件,也不必過分糾結于“北大教授”的身份印記。要知道,北大教授也是人,逃脫不開“食色性也”的欲望桎梏。北大教授與高中生情人,之所以引起巨大關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中間所摻雜的說不清、道不明的娛樂、感官色彩。而在娛樂色彩背后,則是社會道德生態(tài)的極度惡化,以及規(guī)則意識的集體迷失。
一方面,一個年近50歲的教授,輕而易舉就可以將一個年輕女孩的情感、軀體玩弄于股掌之間。這可以看做是“為老不尊”,也可以看做是“北大教授”榮譽光環(huán)擁有者的道德滑坡。但更深層次,又何嘗不是當前社會存在著的一種強者用自身的強勢左右弱者命運現(xiàn)象的折射?只不過,之前是高官巨賈,這次變成了慣常以溫文爾雅形象出現(xiàn)的大學教授。
另一方面,一個20多歲的年輕姑娘,很容易就相信了一個教授幫助其上北大的承諾。既然能上高中,說明這個姑娘至少明白:上北大不易,需要經過嚴苛的考試。那么她也應該明白,一個教授,未必能有足夠的能量幫助自己逾越這個規(guī)則。但其最終還是對這個教授深信不疑,這就說明:她對于暗箱操作的迷信,已經到達了超越常識、理性的地步。這種迷失,很具有普遍性——例如,許多人迷信金錢會帶來幸福,于是不擇手段不惜一切;許多人迷信權力會帶來成功,于是不管不顧萬劫不復。只不過,這次是有人迷信教授很有修養(yǎng),高級知識分子有改變常規(guī)的能量。
在資源數(shù)量一定的背景下,資源的占有量就決定了一個人的強弱,但占有資源并運用資源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規(guī)則。而此事人們所能看到的只是:強者罔顧規(guī)則,只想著自己手中資源的最大化利用;弱者不再相信常識,相信占有資源的強者能夠顛覆規(guī)則,幫自己達到不可能達到的目的。這實在是社會的一種悲哀!
再回到這件事情上,不管基于何種理由,敲詐30萬元總是違法行為,而法律也會對此做出判決。而法律之外,教授逃避不了的,是道德的審判。更深層次,則是那份集體無意識般的對規(guī)則的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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