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杭長高鐵諸暨段距離杭金衢高速公路最近處僅5.8米,存安全隱患,公路上一旦發(fā)生車禍則可能影響高鐵運行。從去年開始,公路部門開出5張停工單,但鐵路方未執(zhí)行。對于公路部門提出的問題,鐵路部門施工方回應稱,這都是按照設計施工,沒有什么問題。目前浙江發(fā)改委已介入協調此事。(8月25日《錢江晚報》)
說實在的,看著公路部門和鐵路部門兩雄相爭,我一點也不關心誰輸誰贏。對于這兩個強勢部門來說,輸贏不過是多分或少分一杯羹的問題。我最憂慮的是,在“鐵”“公”博弈的過程中,公眾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
從媒體的報道來看,這場“鐵”“公”之爭由公路部門率先發(fā)起。公路部門認為,在建的杭長高鐵諸暨段距離杭金衢高速公路太近了。其最近處僅5.8米,違反了《公路法》規(guī)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qū)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不少于30米”。但鐵路部門施工方認為,這不過是測量標準不同,“我們覺得應該測量的是橋墩到路基的距離,而他們認為隔離網里的都是他們的地方?!?/p>
盡管“鐵”“公”各執(zhí)一詞,但對于老百姓來說,管你鐵路公路,大家最關心的是安全——目前雙方間的這段距離,到底能不能保證鐵路乘客和公路乘客以及周邊居民和行人安全?對于這個問題,不能由公路部門下結論,也不能由鐵路部門說“沒問題”,必須由權威的第三方機構介入勘測評估,給公眾一個可信的說法。
值得注意的是,公路部門在指責鐵路“貼太近”的過程中,透露出一個信息:它們計劃將原本雙向四車道的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寬至雙向八車道。這個說法讓我不僅擔憂:一邊是高鐵上馬,一邊是高速公路拓寬,這其中是否存在重復建設問題?在土地資源日益緊張、國務院劃出18億畝耕地紅線的背景之下,雙方若同時大征大建,是否浪費珍貴的土地和農田?對此,也必須認真調研論證,慎重做出決定。
說到底,這場引人關注的“鐵”“公”之爭,是鐵路部門和公路部門兩個集團的利益之爭。到底是高鐵改道,還是高速公路放棄拓寬,在雙方“掰手腕”的過程中,已經介入協調的政府部門,不光要充當裁判的角色,還應該傾聽老百姓的心聲,以乘客和居民安全為念,以居民出行需求為依據,以“不損害公眾利益”作為裁決這場爭端的根本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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