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興化縣某小學一年級班主任為在班上建一個圖書角,發(fā)動學生家長積極捐款買書。張先生給兒子10元錢作為捐款。隨后,收到該班主任一封信件,信中稱其用10元錢買書是對書籍的褻瀆,表揚了捐百元的三名學生的家長。對此,該班主任回應(yīng)稱自己太率性致言語不當。(9月20日《揚子晚報》)
為培養(yǎng)讀書習慣,拓寬孩子的眼界,自發(fā)建立圖書角;為方便和家長溝通,積極組織成立“家委會”,該班主任老師對教育的滿腔熱情,對學生的極端負責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為了能盡快建立圖書角,老師還給家長寫了四封信,其中殷切的期盼、焦慮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提名表揚捐款百元的家長已令其他家長很不舒服,斥責捐款10元的家長“褻瀆書籍”更令當事人“心里非常難受”,也遭眾人質(zhì)疑。雖然老師就此回應(yīng),稱其因“情緒不好”,“太率性致言語失當”,但其對10元捐款的不滿和譴責仍溢于言表。
在班內(nèi)建圖書角的初衷是好的,采取大家捐款購書的方式也無可厚非。俗話說:眾人拾柴火焰高。班里的學生每人出一份力,捐一份錢,集腋成裘、積沙成丘,建成一個小小的圖書角本不是難事。如果集資款太少,可以動員學生將自己已經(jīng)讀過的書捐出來,或者適當少購一部分書,在以后的日子里邊讀邊積累,逐步豐富。斷沒有因為錢少而指責捐款者的道理。10元錢雖然不多,但也可看出學生對圖書角的期盼,對讀書的渴望,可看出家長對孩子學習的支持,對老師倡議的響應(yīng),不僅沒有絲毫對書籍的褻瀆,更沒有半點對老師的不敬,只不過因為家庭經(jīng)濟狀況欠佳,有心無力罷了。
我有一個女兒,也在接受義務(wù)教育,因此,對老師的敬業(yè)精神尤為感佩,對其良苦用心也能理解,只是對其態(tài)度不敢茍同。每一位家長都有責任,也都愿意配合老師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但對于“捐款買書”的倡議也好,要求也罷,應(yīng)該有權(quán)利視個人情況捐助。而且,不管捐多少,老師首先應(yīng)該表示感謝,而不能因為錢少而“腹誹”、奚落,甚至斥責,否則就是去了對家長的起碼尊重。若再不憚以惡意推測之,對家長不滿意的情緒難免不直接轉(zhuǎn)化為對學生的不滿意,是否會影響對學生的教育的放松和懈怠,也為未可知了。
對捐百元者表揚,對捐10元者斥責,貴此賤彼的態(tài)度不僅是對學生的不尊重,更易造成其價值觀的扭曲,甚至在金錢、物質(zhì)方面形成攀比的心理,對孩子成長的影響遠比“褻瀆書籍”嚴重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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