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新政夭折背后的地方焦慮
www.fjnet.cn?2012-02-14 09:08? 徐立凡?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蕪湖新政夭折不代表所謂“救市”沖動的夭折。當認真執(zhí)行調控的答案浮現的同時,另一個問題又隨之而生,即地方政府拿什么補缺。 只實施了三天,被外界視為“龍年救市第一槍”的蕪湖樓市新政即宣布暫緩執(zhí)行。買房免契稅并給予特定購房者政府補貼的好事兒,事實上等于夭折。 一個三線地方政府的樓市政策之所以引人關注,原因不外乎兩個方面:一個,新政本身成了地方政府測試樓市調控政策寬緊的壓力表,透過地方政府的“吃螃蟹”,人們可以從中判斷政策上已經明確表達過的“繼續(xù)調控”,在落實、檢查等方面究竟能執(zhí)行到多認真;另一個,新政本身的出臺,強烈地表達出了這樣一個信號:受樓市調控影響,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已經開始窘迫。那么,地方政府怎么辦? 住建部約談,新政三天就落幕明確表達出了這樣的政策意志:至少到目前,樓市調控和變相救市之間,沒有緩沖區(qū),沒有灰色地帶,既定調控政策迄今沒有軟化或微調的可能。這個回答不僅是針對蕪湖的,其實更是針對其他一些處在觀望期的地方的。 就建設一個符合國情的、多層次的住房體系的角度講,這個答案無疑是正確的。商品房市場不可能成為住房市場的唯一依靠,只有保障房與商品房體系并立,城鎮(zhèn)居民的居住權才可能實現基本滿足。盡管在現有設計中,地方政府通過向商品房市場出讓土地可以更容易獲得較充沛的資金,而建設保障房的利潤預期要低得多,但是,從滿足居民的居住權這一基本權利出發(fā),居民的居住權是比地方政府利益更大的利益。蕪湖新政夭折實際上是對這一點的強調。 盡管最終結果再次發(fā)出了強烈的調控信號,不過,并不是闡釋了所有的問題。蕪湖樓市新政的嘗試,還發(fā)出了其他信號:一是讓地方政府脫離土地財政的難度很大。如果不是因為土地為地方政府財政提供了最大價值,就用不著出什么新政。而地方政府離不了土地財政的事實本身,也提醒著堅持樓市調控的難度有多大。地方政府、投機(投資)資金、剛需,都可能成為軟化調控的因素。二是地方財稅體制改革有多迫切。如果地方政府擁有穩(wěn)定的、可培育的財稅來源,那么就犯不著在土地財政上這么焦慮和執(zhí)著。土地價值對于地方政府資源調配、政策擬定方面的過大影響力,就可以弱化。只有出現了這種弱化,樓市面貌才能出現基本改觀。 蕪湖新政夭折不代表所謂“救市”沖動的夭折。當認真執(zhí)行調控的答案浮現的同時,另一個問題又隨之而生,即地方政府拿什么補缺。這個問題,是向財稅體制提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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