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勞務稅”建言難能可貴
www.fjnet.cn?2012-03-09 17:11? 宋志堅?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在《新民晚報》上讀到全國政協常委鄭惠強先生的一番言論,發(fā)現終于有人關注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并為之建言了,不由得眼睛一亮。 記得前年廣東省“兩會”期間,因為省國資委主任“勇于在聚光燈下公開拿自己說事、勇于公開代表本系統(tǒng)的利益”,受到《南方周末》署名“銳圓”的文章贊揚。對此,我曾寫過《“拿自己說事”的局限》一文提出疑義。在我看來,參加“兩會”的人員,僅當“擺設”固然不好,如果只“拿自己說事”,只“代表本系統(tǒng)的利益”,也是遠遠不夠的。他們不是黨政領導干部,就是各界“成功人士”,都去“拿自己說事”了,都去“代表本系統(tǒng)的利益”了,那么,非“成功人士”者的利益又由誰去“代表”,處于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的待遇,又由誰去為之仗義執(zhí)言? 鄭惠強先生所說的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就是一個明顯的實例。據鄭先生所說,改革開放以來,用工制度日益多樣化,以勞務報酬為主要來源的勞動者已成勞動力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在過去31年中,“工資、薪金所得”的稅收免征額先后4次調整,從800元提高到3500元,而“勞務報酬所得”的稅收免征額依然保持在800元。例如,1800元的勞務收入,僅20%的所得稅就得交納200元,再加上5%的營業(yè)稅,以及城建稅、教育附加稅等,剩余的就是1500多元。勞務稅的免征額之所以會有三十年一貫制的奇跡出現,參加“兩會”的人員,少有“以勞務報酬為主要來源的勞動者”,因而也少有人注意到這個事實并為之建言,無疑是一個重要原因。就連去年熱議提高個稅起征點時,也很少有人關注過勞務稅。鄭先生與“兩會”都沾著邊——在全國,他是政協常委;在上海,他在人大任職。他能關注“以勞務報酬為主要來源的勞動者”的利益,為提高勞務稅的免征額建言,就顯得十分難得。 讀到有關鄭惠強先生為勞務稅建言的言論后,我上“百度”搜索,想看看還有多少人在為勞務稅建言。結果發(fā)現,在鄭惠強之外,還有一位,就是上海市盧灣區(qū)的政協委員方宇清。方先生長期從事物業(yè)管理方面的工作,與月收入僅1000多元的低收入群體多有接觸,去年此時,他發(fā)現低收入群體對正被熱議的個稅法修改漠不關心,因為不管是3000元、5000元,還是1萬元的起征點,都與他們沒有多大關系。于是,方先生提出了關于“提高勞務所得稅起征點”的建議。據2011年6月29日的《新聞晚報》報道,“他的建議受到上海市政協的高度重視,目前已由市政協上報全國政協,并由全國政協轉發(fā)至國務院及相關部委”。據此分析,鄭惠強先生的建言,當與方宇清先生的建議以及上海市政協的態(tài)度有關。 客觀地說,無論是人大代表,還是政協委員,對于低收入群體的關注度,都在不斷增強,諸如外來務工人員的看病問題,農民工子女的求學問題等等,為之仗義執(zhí)言的不無僅有。但這些都是比較明顯的事,與此相比,對于勞務稅的免征額(或起征點)之類,就不太容易被人發(fā)現。之所以很少有人為此建言,或許也有這方面的原因。 鄭先生能為低收入者的利益建言十分難得,方先生能從細微之處體察民情,關注民瘼,上海市政協能對此類提議“高度重視”,可謂“一枝一葉總關情”,也都相當可貴。(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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