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惡意賴賬”,吃虧的豈止是民眾?
www.fjnet.cn?2012-08-20 10:39? 王垚烽?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2001年,河南孟津縣小浪底鎮(zhèn)村民楊安樂將逾6萬公斤玉米賣給鎮(zhèn)糧管所,按當時價格計算共74694元。但糧管所以“所里暫時沒錢”為由,為楊安樂開具收購憑證并加蓋公章,稱以后償還糧食欠款,誰知這一等就是11年。楊安樂及妻子多次討要欠款,但歷任糧管所領導均稱“找前任要去”。如今,楊安樂身患腦血管瘤,卻沒錢支付醫(yī)療費用。(8月18日《大河報》) 從安徽三義鎮(zhèn)政府公款吃喝欠債17年未還,到哈爾濱道外區(qū)政府拖欠工程款,企業(yè)追賬無望欲賣政府辦公樓,再到廣東湛江公共工程拖欠300余農民工薪水10年、8人已去世……短短一個月間,這么多起政府“惡意賴賬”事件接踵撲面而來,其拖欠領域之廣、時間跨度之長,無不考驗著被拖欠者與公眾的容忍極限。如今,這張不堪的“黑名單”再次被拉長,伴隨而來的又是一名因政府賴賬而無錢看病的不幸者,那發(fā)自床榻的控訴是如此的悲愴與令人心碎。 政府“惡意賴賬”事件為何頻頻發(fā)生?我想這一方面與政府決策的非科學、非民主“傳統(tǒng)”有關。盡管“開門施政”已為各方所共識,但在政績考核與“三公”享樂的作用下,一些地方依舊樂衷于大建各種華而不實的形象工程、超標準的樓堂館所,甚至不惜“預支”20年的財力重現(xiàn)汴京城。至于吃飯打白條、嫖娼給報銷更是已成為人盡皆知的“潛規(guī)則”。問題是,這些超出政府還款能力的工程建筑,前期經(jīng)過人大審議、民主決策嗎?那些“白條消費”可曾向民眾公示并接受監(jiān)督?可見,倘若無法從制度上約束政府的花錢沖動,這種“前任瀟灑、后任還債”的情況便無法禁絕。 另一方面,它還牽涉到一個政府權責的延續(xù)性和一致性的問題。縱觀最近的幾起政府“賴賬”風波,我們經(jīng)常會發(fā)現(xiàn)“新領導不認舊賬”、“找前任要去”等字眼。殊不知,這種觀點刻意混淆了官員任期有限性與政府責任無限性之間的差別,不僅無助于問題的解決,而且有損政府的公信力。畢竟,在公眾眼里,政府就是政府,政府欠的錢就該政府還,至于是哪一屆政府、哪位官員欠的,則是權力內部需要協(xié)調解決的事。讓公眾承擔政府決策失誤、官員瀆職失責的成本,顯然是不負責任的表現(xiàn),亦危及權力運作的連續(xù)性與平穩(wěn)過度。 一直以來,和政府做生意、為權力打工被不少企業(yè)、務工者視為求之不得的好事。因為在公眾看來,相比私人機構,政府的信譽度無疑要好得多。然而,接連發(fā)生的政府“賴賬”風波,卻不斷地沖擊著社會的“固有認知”。而一旦政府信譽遭遇質疑甚至破產(chǎn),政府工程無人承包、公共采購無人競標、公務宴請無人承接,那么不僅政務系統(tǒng)勢必癱瘓,市場秩序、社會運行也將遭到破壞。這些,恐怕是慣于“打白條”的官員沒料到的吧。難怪古人要說:肉食者鄙,未能遠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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