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重典治理闖紅燈的疑問
www.fjnet.cn?2013-04-22 06:56? 張 沖?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街頭的行人,吐一口痰和闖個紅燈過馬路,哪個“罪行”更嚴重?答案是那要看在哪里?,F(xiàn)在有個城市決心要對“中國式過馬路”說不,這個城市叫廈門。廈門的做法不是口頭上說不,也不僅僅是罰款。 廈門的創(chuàng)新是,罰款還是要罰,但罰款之外,還要建立一個“誠信信息共享平臺”。不要小看這個平臺,據(jù)廈門市委文明辦透露:平臺建好之后,行人闖紅燈行為有望被記錄到“平臺”中,并永久保存,可能將影響今后的就業(yè)、保險、貸款等。 原則上,我不反對重罰闖紅燈的行人,就和重罰闖紅燈汽車是一樣的道理。但是我要說,仔細一想,其實問題還不是這么簡單。 第一,闖紅燈要用“重典”,看來是必須的。但是要怎么樣重,重到什么程度,似乎大有商量的余地。比如,你可以加倍罰款,對于不聽勸阻甚至辱罵交警協(xié)警的,可以說他們妨礙公務。但突然來一個闖紅燈記錄永久保存,對以后就業(yè)、貸款有影響,這個創(chuàng)新的步子也實在是大了一點。 第二,任何規(guī)定的執(zhí)行,都要有相應的基礎。用現(xiàn)在流行的話,叫配套設施要跟上。比如,你握起重拳向行人出擊之前,那么請想一想:紅燈設置有沒有道理,繁華路段地下通道通不通,過街天橋夠不夠……這方面,很多開車的人都知道,有多少道路設施設置得不合理,導致他們被迫違規(guī),然后乖乖交罰款啊。 所以說,我們贊同重典治理闖紅燈的做法,但具體情況請三思而后行。至于“誠信信息共享平臺”,這個點子是個創(chuàng)新,最好不要浪費。我覺得,既然有這個技術,那么在用于治闖紅燈之前,可以把它用到反腐敗領域上去——如果哪一天,新聞說哪個城市或哪個省,諸多有頭有臉有權有勢的部門聯(lián)手,建立一個“貪官信息共享平臺”,一旦發(fā)現(xiàn)有貪官,就把信息上平臺,而且可以公開查詢。上了平臺后,會影響貪官的就業(yè)、復出乃至家人從政經(jīng)商等等,那估計贊同的人會更多啊。 摘編自《南方都市報》4月21日文/張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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