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勝訴了,正義還在路上
www.fjnet.cn?2013-07-16 09:31? 樊大彧?來源:北京青年報 我來說兩句
良知是基本的社會道德共識,體現(xiàn)整個社會的價值觀,是所有法律的基礎。法律制定和實施的終極目的,是守衛(wèi)社會道德底線。唐慧案的發(fā)展向我們展示,執(zhí)法者只有始終與公眾的良知站在一邊,才能真正準確地把握司法操作的細節(jié)。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對“上訪媽媽”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案二審作出判決:撤銷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由永州市勞教委向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641.15元,但不必再進行書面賠禮道歉。 湖南高院的判決,無疑對當事人唐慧及其家人是個安慰,但這個安慰仍有不足。在一審中,唐慧除提出國家賠償和精神損失賠償,還要求永州市勞教委書面道歉,湖南高院只給予了唐慧象征性的經濟賠償,并沒有給當事人一個最為需要的“道歉”?!暗狼浮钡娜笔Ш筒欢嗟馁r償,讓唐慧的司法勝利成為一場“慘勝”。 唐慧上訪案自去年8月以來,成為輿論持續(xù)關注的焦點事件,湖南高院昨天的判決,是對今年4月永州市中院判決的修正,給全國許許多多關注唐慧上訪案的人些許寬慰。事實上,湖南高院的判決,不僅讓輿論感到寬慰,多少還有些“意外”。因為我國司法機關修正自身判決結果的案例并不多見,輿論此前對湖南高院的終審判決并沒有多少信心。從目前的輿論反應來看,湖南高院對下級法院判決結果的否定,并沒有讓司法系統(tǒng)“丟面子”,反而是收獲了一些信任。知錯能改,不僅是善莫大焉,而且是司法進步的表現(xiàn)。 唐慧上訪案至今歷時已有近一年,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勞教委以唐慧鬧訪為由,對其勞動教養(yǎng)1年零6個月?!?1歲女孩被逼賣淫,其母親因維權被勞動教養(yǎng)”,整個社會的良心都被深深刺痛,唐慧的命運也開始被社會各界強烈關注。昨天湖南高院的判決為本案終審判決,這個在一定程度上順應民意的終審判決,也可以看做為“唐慧上訪案”踩了一次剎車。然而,從2006年10月“11歲女孩被逼賣淫”案發(fā)生以來,當?shù)厮痉C關、政府部門為該案踩剎車的太少了。而永州市勞教委和永州市中院,更是在唐慧上訪案迅速發(fā)酵時,試圖以轉動方向盤的方式,強行改變事件方向,這也正是公眾被激怒的重要原因。 如果說,湖南高院昨天的判決,是對民意的順應,那么,作為下級法院的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此前為什么可以強大到無視民意?今年4月12日,永州市中院駁回唐慧訴訟請求的依據是,唐慧存在“鬧訪、纏訪嚴重擾亂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這樣的行為。永州市中院不僅讓唐慧敗訴,也讓民意“敗訴”。永州市中院與民意的分歧在于——當?shù)厮痉C關所言的唐慧上訪中的輕微違法行為,在民意看來是“小節(jié)”,而唐慧為女申冤則是“大義”。對“小節(jié)”的拘泥,讓永州市中院無暇顧及“大義”。也許是當?shù)厮痉C關沒有正確執(zhí)行法律,或者他們實施的法規(guī)本身就存在缺陷,總之,此前在唐慧案中我們看到的是,永州當?shù)赜嘘P部門的司法操作正在摧毀“大義”,摧毀我們社會的道德底線。 毋庸置疑,媒體的介入是唐慧案發(fā)生轉折的主要力量。在唐慧案曝光之初,國內許多重要媒體紛紛發(fā)聲,對當?shù)厮痉C關提出強烈質疑。有媒體指出,有關勞教唐慧的決定,被網民幾乎一邊倒地質疑,是因為這個做法擊穿了“政治倫理的底線”。新華社“中國網事”的文章標題更為直接,直指當?shù)毓賳T的良知——《欺負完女兒,欺負母親,你怎能這樣對待你的人民?》。其實,媒體的直言已經揭示了“小節(jié)”與“大義”,法律與良知的關系。良知是基本的社會道德共識,體現(xiàn)整個社會的價值觀,是所有法律的基礎。法律制定和實施的終極目的,是守衛(wèi)社會道德底線。唐慧案的發(fā)展向我們展示,執(zhí)法者只有始終與公眾的良知站在一邊,才能真正準確地把握司法操作的細節(ji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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