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窩蜂行賄比一人受賄更值得警惕
www.fjnet.cn?2013-08-23 09:27? 練洪洋?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最近,有兩起驚人相似的縣委書記受賄案受到輿論關注:一是安徽省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案,起訴書涉及66名行賄者,幾乎覆蓋該縣四套領導班子、縣直機關及所有鄉(xiāng)鎮(zhèn);二是甘肅省華亭縣原縣委書記任增祿案,牽涉到該縣縣委、縣政府及各鄉(xiāng)鎮(zhèn)的129名官員。 縣委書記成為賣官鬻爵的主角,并不出奇。從分工角度看,他們主管組織人事,在干部任用上,擁有極大的主導權。很多時候,用誰不用誰、給誰什么位置,基本上是縣委書記一人說了算。因此,“想致富,動干部”便成為個別縣委書記的生財之道。安徽省潁上縣原縣委書記張華琪,就在一次常委會上“動了”190名干部。 縣委書記腐敗的可怕之處在于,他就像一臺開足馬力的抽水機,通過賣官鬻爵、貪污受賄等不法手段,把基層官員的油水吸到自己的池子里。為了一己之利,將用人制度、行政規(guī)矩破壞殆盡,將社會公平、人間正義踐踏腳下,把一縣政壇弄得烏煙瘴氣。比起縣委書記一人受賄,更可怕的是,129名官員一窩蜂給縣委書記送禮送錢,這危害性更強。一方面,基層官員被腐敗縣委書記抽了油水,必然玩小魚吃蝦 米的把戲,將臟手伸向基層干部、老百姓,變本加厲,搜刮民脂民膏。腐敗二傳手直接盤剝百姓,更容易招惹民怨,制造矛盾。另一方面,這些嫻熟運用行賄達到個人目的的官員,無論日后到哪個崗位,都不可能改邪歸正,從腐敗走向清廉。他們日思夜想的,恐怕還是如何謀取個人私利。 可嘆的是,一名縣委書記的腐敗清算起來容易,追究為數(shù)眾多的行賄官員則容易出現(xiàn)法不責眾的現(xiàn)象。數(shù)年前,“白宮書記”張治安被查處,但向其行賄買官者,直到現(xiàn)在仍然穩(wěn)坐買來的官位,有的還得到提拔重用;湖北恩施原宣傳部長吳希寧被查,牽出25名買官官員,僅有3人被撤職,等等??陀^上就是苦于牽涉面太廣,假如追 究責任時“一個都不能少”,可能導致一個地區(qū)的行政癱瘓。因此慣常的做法是,劃出一條行賄豁免底線,沒越線者不予追究。黑龍江綏化市當年給出的底線是:行賄10萬元以下、主動交代問題,即不追究。 法律規(guī)定,行賄與受賄同罪。從嚴格法治維度,任何部門都無權定出超越法律的標準,更不該劃出超過受賄罪起刑點5000元的所謂豁免底線。從嚴肅吏治的維度,如果因為法不責眾而對買官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官場腐敗就難以根除。防范用人腐敗,必須在嚴懲賣官鬻爵者的同時,提高買官行為的政治及經濟成本,讓買官者賠了夫人又折兵。對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責,而非只是輕飄飄的行政問責。(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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